拖欠強積金個案創三年新高 分層遞增附加費構思淪空談

大型健身中心舒適堡被揭未有為員工繳付強積金後突宣佈結業,事件揭示隨著經濟下滑僱主拖欠強積金有日趨猖獗之勢。強積金管理局資料顯示,在2023/2024年度,積金局就拖欠供款個案發出逾37萬份付款通知書,為96,600名僱員追回1.55億元欠款,無論付款通知書數目還是討回的供款,都創下近三年新高。積金局一直遭詬病打擊違規僱主軟弱無力,主席劉麥嘉軒去年4月曾公開表示正研究推行分層附加費安排,若僱主超過指定期限仍未清繳拖欠供款及附加費,欠款附加費會相應遞增。不過有關構思提出近一年半,至今未見當局有任何實際改革行動,變相縱容無良僱主繼續剝削。

疫後罷工停不了 中國工運何去何從

新冠疫情壓垮中國經濟,疫後製造業依然疲弱,工廠倒閉、外商遷移,大量老闆「跑路」,苦苦經營的則把壓力轉到下層工人身上,拖欠工資、拒納社保,甚至削減工時迫員工自行離職等,早前江蘇無錫的比亞迪工廠工人罷工,竟然是反對公司禁止加班,因為工資水平太低,如果不加班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生活開支。不幸的是,中國頻繁的罷工卻遭受政權粗暴介入壓制,特別在經濟下行時罷工對資方威脅減少,變相令力量減減弱。

零售業失業人數半年激增近四成半 開工不足僱員升逾七成

香港零售業持續低迷,《彭博》日前報導指曾雲集名店的尖沙嘴1881 Hertiage亦變死場,30間店鋪只餘3間繼續經營。另繼早前有多間大型超級市場停運部份分店後,連鎖家品店實惠位於北角健威坊及堅尼地城分店近日也相繼結業。統計處數字顯示,過去半年零售業失業率飆升1.4個百分點,失業人數勁增44%;就業不足率則升0.7個百分點,就業不足人數增73%。零售業打工仔飯碗不保,但政府過去一年輸入外勞毫不手軟,單是今年4至6月本港已輸入1,035名零售業外勞,有立法會議員甚至提出為零售業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懶理業內從業員的困境。

比較各地最低工資 工作一小時可買多少個巨無霸?

連鎖快餐店麥當勞向來是打工仔「糧尾恩物」,從前十元八塊一個漢堡便能解決一餐,隨著工資追不上物價增長,基層可能連麥記都吃不起。2024年最新「巨無霸指數」最近出爐,我們嘗試對比各地最低工資能在當地買多少個巨無霸,把不同地方基層人士的生活水平具體呈現。結果發現,雖然瑞士的巨無霸貴絕全球,但當地最低工資時薪可買到3.5個,英國一小時最低工資亦可買到2.54個巨無霸,反觀香港一個巨無霸售24元,最低工資時薪40元卻只買到1.7個。若果想豐富點食套餐可以嗎?抱歉,香港最低工資時薪連一個44元巨無霸餐也買不到!

政府非公務員職工總會前主席黃浩賢移居加國
積極投入當地公民社會 爭取加快審批港人永居申請

在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中,近五百個獨立工會成立,形成新工會運動 ,為反修例運動注入生機。黃浩賢(Calvin)的政府非公務員職工總會,便是在新工會運動下成立。可惜,隨著港府頒佈國安法、非公務員合約員工需簽署效忠聲明,加上中共喉舌報章肆意抹黑,Calvin在工會參與理事的人數不足下被迫解散工會。他亦隨即移居加拿大。在適應加國新生活的同時,Calvin沒有忘記初衷,積極參與加國當地的港人組織,最近更發起請願爭取當地移民局加快審批港人永居申請。

建造業屢爆欠薪糾紛 1.6萬人無工開 私營地盤空缺僅85個

今年3月香港老牌建築公司馮祥記清盤,揭開連串建造業欠薪事件的序幕,就連承建多項政府工程的保華建業,在5月及7月也先後捲入欠薪風波。翻查資料,過去半年本港最少發生9宗因建造業欠薪引發的工潮。業內人士形容目前建造業風聲鶴淚,有公司拖糧更長達8個月。根據官方數據,建造業失業率在過去大半年持續上升,今年首季私營地盤僅錄得85個空缺,建造業無疑已步入寒冬,基層工人勢首當其衝。

首批高才通簽證即將到期   立法會文件披露:「高才」來港半年近半沒工作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推出一年多一直被質疑審批寬鬆欠監管,最近有組織就高才來港就業進行調查,發現有約兩成高才仍未就業,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不過,原來政府官方統計數字,比坊間調查所得數字更為驚人。翻查今年6月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政府原來已披露,來港超過六個月的高才當中近半仍未在港就業。高官及議員對此一早知情,只是一直視而不見。首批高才通在年底前要申請簽證續期,最近小紅書及內地移民顧問公司均出攻略教路,未有工作的人可投身保險行列,增加續證機會。

老闆要求放無薪假,員工有無得Say No?

面對經濟不景氣,報導指,已有建築師樓開始要求員工每月須放指定日數無薪假。如果經濟差落去,令人擔心可能有更多行業遭殃。打工仔都係時候學定幾招防下身。當經濟環境變差,員工被要求放無薪假,到底有無權拒絕呢? 首先,其實係要睇員工到底係日薪(或按件計酬)定係月薪員工。如果係按日(或按件)計酬嘅員工,有返工先有糧出,所以被迫放薪假就相當於「停工」。按照《僱傭條例》第31E條規定,停工有一定限制,如下: -連續四星期停工日數不得超過一半;或 -連續26星期停工日數不得超過三份一; 呢度所講「日數」,係指原本可正常開工嘅日子,所以計算時要先扣除休息日、年假、法定假日等不用上工日子。如果超過以上規定,員工可有權向資方追討遣散費或其他解僱補償。 假使係月薪員工,情況就好唔同。因為月薪員工係以固定合約形式受聘(不論口頭或書面),老闆已承諾員工每月可開工的日數及薪酬。假如老闆想作出改動,須事先經員工同意,否則就屬於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如果資方未經員工同意,強行要月薪員工放取無薪假,員工係有權視作欠薪處理,追討番自己被扣減嘅薪金。 法例亦有規定,當出糧日後隔左一個月,仍然未支付薪金(例如,2月1日的應付薪金,等到3月1日都未有著落),僱員可以動用《僱傭條例》10A條,行使「欠薪引致變相解僱」嘅權利,要求僱主支付遣散費、代通知金等賠償。 不過要特別留意,如果僱員曾經同意放取無薪假,就可能意味該段時間嘅僱傭合約條款已經喺雙方接受下更改,失去咗行使以上條款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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