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汗出無糧出|欠薪罪行越判越鬆手 去年平均罰款2,865元創3年新低

近日結業的海皇粥店,有員工踢爆公司指自去年一直拖糧, 打工仔最怕有汗出無糧出,政府多年來對外聲稱嚴打欠薪罪行,但據勞工處數字顯示,去年欠薪判處的罰款,平均每張傳票僅為2,865元,金額屬近3年最低,最高罰款金額的定罪傳票亦只是罰10,000元,僅及現行法例最高罰款35萬的2.9%,同樣創3年來新低。

結業潮|破欠基金料今年虧損逾億 餐飲建造發放款項較兩年前增近兩倍

開業33年的海皇粥店(5月7日)宣布全線結業,公司發信全體員工建議他們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索償,約八十名員工被拖欠超過800萬元薪金及解僱補償。經濟不景,企業倒閉潮不絕。勞工處數字顯示,餐飲服務活動向破欠申請的個案已連續三年登上榜首,而去年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向餐飲服務活動及建造業發放的特惠款項,分別達4,550萬及4,360萬元,較前年分別增加30%及91%,較2022年更有近兩倍增幅。 申請個案激增,基金入不敷支,上個財政年度截至2月已錄得2,410萬元虧損,在經濟大吹淡風下,政府預料今個財政年度虧損更會增加3.7倍至1.131億元。

取消MPF對沖不具追溯力 魔鬼細節你要知

取消強積金(MPF)對沖,早於2012年梁振英競選特首時已在政綱提出,但前後拖拉13年,橫跨3任特首,到今年5月1日才正式上馬。對沖機制蠶食打工仔MPF資產,單是2024年已有59.5億元MPF被抵銷作僱員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過大家別以為5月1日起取消對沖,當日或之後被解僱的員工就可獲僱主全數支付遣散賠償,MPF分毫不損。 事實是由於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若員工在2025年5月1日「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員工整段受僱期內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MPF,均可繼續用作「對沖」轉制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及長服金,只有轉制日之後的服務年資才不受對沖影響。取消對沖關乎員工離職以至退休後的權益,打工仔要熟讀每一個魔鬼細節,釐清每一項疑問,才能免受剝削。 Q 取消對沖後,是否僱主所有MPF供款,都不可以用以對沖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服金? A 首先,實施取消對沖之後,僱員的服務年資會分為兩個時段,按轉制前服務年資計算的遣散費或長服金,僱主仍可以MPF累算權益對沖;其次,僱主MPF供款分強制性及自願性兩部分,在取消對沖後,僱主雖然不可再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員工在「轉制日」(2025年5月1日)起受僱期內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不過,僱主仍可繼續使用其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不論是轉制前或轉制後部分。 Q 我在某公司工作4年,月薪1.5萬元,5月1日取消對沖後3年,我被解僱,當時月薪假設1.8萬元,我的遣散賠償會如何計算? A 按現行《僱傭條例》,月薪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服金計算方法為僱員服務滿一年可得終止僱傭合約前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二,每月工資上限22,500元,最高賠償39萬元。取消對沖後,遣散費和長服金的計算方法維持不變。但在新制之下,取消對沖前(即2025年5月1日以前)的服務年資,須以該日前最後一個月薪金(或轉制前12個月平均薪金)作計算,轉制後的服務年資,則會以離職前最新薪金作計算。 按照你情況,你轉制前部分的遣散賠償有4萬元,轉制後部分的賠償則為3.6萬元,兩部分合共7.6萬元,假設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有7萬元,這筆款項中的4萬元,會用作抵銷轉制前部分的遣散開支,至於轉制後部分的36000元賠償,則須由僱主支付,毋須在強積金戶口中扣減。換言之,你除了獲7.6萬元遣散賠償外,你可繼續保留強積金戶口內剩餘的3萬元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留待日後退休之用,兩者合計有106000元。 Q 取消對沖會否得不償失?如實際得益較實施對沖制度下少,政府會如何處理? A 在個別情況下,僱員在取消對沖後所獲得的權益總和或會較現行對沖制度下少,如僱員在轉制日後有顯著工資增長,用以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的工資水平(即轉制日前的月薪)便會較現行的計算方式有較大的差距;轉制前僱傭期長,上述影響或更大,相反轉制後僱傭期短,僱員因取消對沖而獲得的得益相對較少。政府預計這類個案不多,個案數量亦會隨著轉制後的僱傭期越來越長而逐漸減少。政府承諾,若有這類特殊情況出現,會向受影響僱員補付差額,但至今未見交代具體的申領方法。 Q 取消對沖後政府會資助僱主部分遣散開支,政府曾稱會強制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以應付日後遣散費和長服金開支,但其後又突然取消有關安排,日後若僱主真的無力支付遣散賠償,員工如何應對? A 政府順應商界要求,在無諮詢勞工界情況下取消設立專項儲蓄戶口的規定,日後如僱主無力支付遣散賠償,只能依賴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兜底」, 破欠基金雖於2025年3月21日起調升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款額上限,由首100,000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200,000元及餘額的一半,但仍有不足,政府評估只有86%申請獲全數覆蓋,即有14%個案不能獲得應得的遣散賠償,部分僱員難免有損失。

工殤紀念日|提高罰則兩年成效不彰   致命工傷定罪最高僅罰12萬

過輕的問題,至今仍遭詬病。最新數字顯示,新例由2023年4月28日生效以來,截至2月底,勞工處就25宗工業意外引用新例提出檢控,其中4宗已完成法庭程序並定罪,涉及16張定罪傳票,最高僅罰12萬元.僅佔新例最高罰則300萬元的4%  。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針對致命工業意外的定罪傳票,每張判處的平均罰款一直維持在2萬多元,未見顯著提高,修例阻嚇力明顯不足。

港府強扣移英港人逾320億MPF  投資表現差過去4年人均蝕1.1萬元   

港府2021年起在未有修例下強扣移英港人強積金(MPF),4年來扣押的資產超過32.5億英鎊(港幣約321.5億元)。英國傳媒早前報道,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與滙豐控股主席杜嘉祺(Mark Tucker)一次會談時,質問滙豐凍結香港移民近100億MPF事宜,英國外交部也證實已向港府提出關注,但事件至今未見新進展。香港MPF投資表現一直備受批評,積金局數字顯示,過去4年MPF累積虧損525.1億元,平均每人蝕逾1.1萬元,保守估計移英港人4年間合計損失近14億元,更惡劣是他們何時才能取回辛苦累積的血汗錢,目前仍是個謎。

建造業屢爆剝削外勞醜聞 擴輸外勞計劃成貪腐溫床

廉政公署今日(4月22日)起訴一名分判商,涉嫌與外勞工頭串通,向21名輸入外勞收賄合共100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案情透露,承建商合約規定工人薪金為每日1,350元,但分判商告知工人每日實際薪金只得780元至1,150元,並要求他們出糧後要將差額退還,涉款逾100萬元。外勞為保飯碗被迫啞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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