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真相無罪:《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鍾被判囚21個月,而林則因患有罕有免疫系統疾病,腎功能嚴重惡化,監禁或導致延誤治療,獲即時釋放。
法官郭偉健於上月裁定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並裁定 17 篇涉案文章之中,11 篇具有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羅冠聰、陳沛敏、區家麟、張崑陽的博客文章,以及中大衝突兩年專訪。
法庭定於今午判刑,截至早上近11時,已有逾60名公眾人士排隊輪候旁聽,當中包括多國駐港總領事館人員,有份出席傍聽的《立場》前員工、前記協主席均表示到場聲援,不想讓兩人感孤單。
鍾沛權上月在陳情時指:「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而林紹桐亦指:「這宗案件的關鍵是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但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亦因如此,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立場案是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的案件,由開審至判刑橫跨接近兩年,裁決日三度押後。鍾沛權及林紹桐被捕後已即時還柙11個月零14日及10個月零9日,及後獲保釋候審。
除立場案,另一宗針對新聞自由的案件:《蘋果》案中亦牽涉6名《蘋果日報》前員工,均為資深新聞工作者,他們未判先囚至今逾1,000日,案件在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後,押後至11月續審。
如鍾沛權所說「如實報導乃新聞工作者責任」,因捍衛真相而坐牢,就算是一日也是冤獄,只可惜我們今天面對一個如此虛怯的政權,連一句真話也容不下。
圖:獨立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