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再度押後至明年1月22日開審。
鄒幸彤與李卓人至今在未經審訊定罪的情況下,已被還押超過1,500日。這樣的「未審先囚」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更反映當局利用審前羈押作為壓迫手段,孤立並打壓持不同政見者。
根據國際人權法與標準,被羈押者有權在合理時間內受審,政府亦有責任確保公平審判。然而,《國安法》以「危害國家安全」之名,系統性剝奪保釋權,嚴重侵蝕司法公義。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可恥政權擺明是玩弄司法程序,企圖在正式審訊之前,無限延長案中被告在牢獄中所受折磨。我們的聲援行動更加不可鬆懈,在這場漫長政治檢控抗戰之中,要令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弧單!」
表達自由是基本人權。鄒幸彤與李卓人,因堅持紀念六四、追尋真相而遭檢控——他們本不應被囚。
香港政府應立即釋放兩人及其他政治犯,讓真相與良知不再被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