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已被關押逾1500天的前副主席鄒幸彤,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親自陳詞,要求撤銷公訴書。她批評控罪如「汪洋大海、虛無飄渺」,指控方未有明確說明何謂「非法手段」,並質疑控方試圖將政治異見刑事化:「難道只是叫一聲『結束一黨專政』、寫文章呼籲人點蠟燭,也屬違法?」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則聲稱,即使被告沒有提出具體行動計劃,只要以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為目標,「一切手段」都必然違反憲法。換言之,無論是倡議政治改革、討論制度變更,甚至表達不同意見,也可被視為犯罪。這種邏輯,實質上是否定一切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
鄒幸彤反駁指出,「結束共產黨領導」只是一種主張,就如倡議同性婚姻合法化一樣,是和平的意見表達。她批評控方案情含糊、範圍過廣:「難道只是叫一聲『一黨專政』都算犯法?」並強調表態反對與煽動行為是兩回事。她指控方的做法,正是企圖將思想與異見本身視為犯罪,令公民連說出不同意見的自由也被剝奪。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最終一致駁回鄒的申請,並表示將於明年1月21日(即正式審訊前夕)頒布判詞解釋裁決理由。案件預計於1月22日正式開審。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張超雄表示,這宗案件再次揭示港府以「國家安全」為名打壓表達自由的荒謬現象,「已達至肆無忌憚的地步」。他指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包括支聯會成員在內的眾多民主派人士和市民,僅因紀念「六四」或表達異見便被捕或監禁,顯示當局對歷史真相與問責的恐懼。
四年未審、罪名模糊、證據未見。控方卻以「違反憲法」為名,將倡議民主與思想自由的人打入冷宮。這場審訊,早已不止是對支聯會、李卓人與鄒幸彤的起訴,而是對整個香港社會對記憶、良知與公義的審判。
連日來,各地相繼發起聲援支聯會被告行動,剛過去周日加拿大溫哥華及多倫多分別舉行了集會,本周六(11月8日)下午二時,勞權監察亦會聯同多個團體於倫敦中國領事館外發起聲援行動,呼籲在英港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