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的報告指,中國未成年的職校實習生往往淪為廉價勞工及職業院校獲利來源。面對長時間工作、上夜班、請假難、工作環境惡劣,近年有至少3名實習生死亡。CHRD呼籲中國政府在確保未成年人權益前,指示職校暫停列實習為畢業的必要條件;及建議企業定期監督供應商的合規情況,並公開相關調查結果。
報告題為《真正的自由選擇?中國童工與職校生強制實習》,綜合政府行政處罰記錄、法院文書、傳媒報道等,涵蓋2019年至2025年在11個省份發生的28宗案例,包括非法僱用16歲以下童工、職校實習生受虐等。中國政府數字顯示,2024年有400萬學生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報告料其中絕大多數須完成實習,但有人被安排從事與其專業無關的勞動。
三申病假遭拒 護理系生電子廠實習吐血後亡
報告記載兩名實習生自殺、一人因病未得到及時醫療而死、一人自殘。2022年,在江西一電子廠實習的雲南17歲護理系楊姓學生,在流水線每天工作12小時,屢感不適,三度申請病假遭拒,終在一個早上被同學發現倒臥床上,身旁嘔吐物帶有鮮血,送院後終因呼吸衰竭不治。
楊與學校簽署的承諾書,有條文指如學生在社會實踐期間自殘或自殺,均屬個人行為,由自己及家長承擔責任。報告認為,此顯示學校或預見此類事件,以相關條款規避責任而非建立保障,違反中國的實習規定。
兩人自殺 一學生為完實習自殘
湖北17歲的電腦科余姓學生,2021年6月起在深圳一電子廠的主要實習工作,是搬運超過10公斤重的箱,並長期要上夜班、日做逾10小時。同月,其眼鏡框在工作時斷裂,主管竟用膠紙將眼鏡纏在其頭上,命其繼續工作。余請假配鏡卻被視為曠課,其班主任更警告此或導致被開除。余終在同月跳樓身亡。事後,深圳警方被指指示員工刪除現場照片,封鎖消息。
此廠的母公司、香港的黃氏國際(Wong’s International)回應CHRD查詢時,形容事件為悲劇,但稱新聞報道不準確,並以私隱法例為由拒披露細節。
2020年,16歲山東職校電機工程學生李同學,獲安排在江蘇崑山一機械製造廠加工汽車零件,日做11小時,並要在周末輪班。李曾向父母抱怨工作條件惡劣、對夜班工作感到疲憊。實習3個月後,李與其主管老師通電話後自殺身亡。學校賠償家長數十萬元人民幣(具體金額未明),並要求他們簽協議,不再公開討論此事。
CHRD今年1月致函該廠查詢但未收到回應。其海外客戶蒂森克虜伯則稱情況令人擔憂,將會審查。
有學生則為逃離實習不惜自殘。四川17歲李姓會計系學生,2023年因不堪致電客戶工作的壓力,申請返校被拒,遂圖被解僱結束實習,之後吞下兩枚3A電池,經手術切除部分小腸。校方竟稱:不能輕易讓學生回校,否則會引發學生大規模離職逃回家中。
「賣人頭」產業鏈:學校抽佣 多個產業用童工
CHRD表示,儘管中國法律明確禁止,仍有學校和企業透過中介安排實習並抽佣。
有報道指,廣東東莞一工廠聲稱向來自雲南一學校的百多名學生發時薪23元(人民幣,下同)到學校的指定帳戶,但學生終僅收到14元。亦有不具名的中介指,有工廠向中介付時薪25元,中介向學校報價22元,學生終收到15元。若學校安排300學生日做10小時,學校單月抽佣可達63萬元。
報告亦提到中國的製造業、娛樂業及服務業等,均僱用童工,最小年僅13歲。2019年至2025年有6個省市發出十幾份處罰紀錄,單在2024年7月,東莞就發出39份相關的行政處罰通知書。
報告指,儘管中國已制定相關法律,但並未持續有力地執行保護機制,主管機關也一再未按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及國際勞工組織要求,提供全面且經分類統計的童工違規數據。報告指由於政府審查和數據披露不透明,實際違規規模可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