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法律與良知為敵,輸嘅永遠係法律」 李卓人一方:「結束一黨專政」是和平口號 無具體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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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及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今日(28日)就量刑陳情。

鄒幸彤在庭上拒絕求情,批評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並重申「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認為爭取民主是「最正當嘅事,冇任何值得懲罰嘅成分」。她又表示,即使信念令自己持續成為「罪犯」,亦不願否定自己所信所想,「寧願做一個罪犯,都唔願做一個假嘅人」。

鄒幸彤: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

早上,戴眼鏡、束馬尾、身穿黑色上衣及米白色長外套的鄒幸彤,她在三名懲教人員押送下進入法庭時,露齒笑着向旁聽席揮手。一頭灰白髮的李卓人,身穿藍色風衣,同樣微笑向旁聽席揮手。

鄒幸彤陳詞時,首先提到長達206頁的判詞,批評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她表示,不認為任何政黨可自行宣稱是人民唯一的選擇及唯一的領導者。

法官李運騰隨即打斷,稱「呢樣嘢你可以喺第二個場合講」。

鄒其後表示,在現時判決之下,相信「結束一黨專政」有必要的人,在法律眼中彷彿已有「原罪」,已屬違憲。李運騰質疑相關理念並非與生俱來,着她「唔好執字眼」,並問她是否認為自己沒有錯。

鄒回答:「我唔認為。」

她續指「法律控制唔到任何人思想」,又說:「當法律執意要同人嘅良知作對,其實輸嘅永遠係法律,失去認受性嘅都係法律。」

鄒幸彤:「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

鄒幸彤重申,自己不會求情,因為「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她強調,爭取民主本身「係最正當嘅事,冇任何值得懲罰嘅成分」。

她又坦言,無論獄中獄外,自己都會繼續為平反六四及結束專政而努力,她指支聯會五大綱領是一體,「冇得話只平反六四,不結束專政」,又指這是她公開作出的承諾,亦是在燭光中對亡靈所作出的誓言。

她說:「如果法律真係容不下我哋嘅信念,咁我哋寧願做一個罪犯,都唔願做一個假嘅人,唔願成世活在謊言之中,不斷否定自己所信所想」。

鄒又稱,即使法庭可以將他們困在監獄,亦「困唔住要求民主嘅呼聲」,形容「高牆只會成為更大嘅喇叭」,案件反而令「結束一黨專政」的聲音傳向全世界,「本來我哋聲音都冇咁大」。鄒幸彤重申其行為是光明正大,心安理得,「無罪可悔」。

李運騰笑問:「你咪應該多謝我哋囉?」

鄒幸彤隨即提高聲量回應:「係㗎,冇錯,非常感謝法庭。」

辯方:只有口號宣傳 無具體行動計劃

代表李卓人及何俊仁資深大律師沈士文就量刑陳詞,認為本案案情應屬「情節較輕」。他指出,法庭判詞已接受被告多年來一直以和平、非暴力方式作宣傳,因此本案與涉及暴力或煽動暴力的案件有明顯分別。李的行為主要是宣傳及口號,沒有向受眾提供任何具體行動指引,「受眾是各自修行, 唔知究竟煽動佢哋做咩實際行動」。

他又指出,支聯會宣傳「結束一黨專政」長達30多年,但沒有證據顯示有人因其宣傳而採取行動,破壞中國憲法下的根本制度。他形容,「共產黨咁多年來都係好安穩」。

另外,法官李運騰提出,在衡量被告刑期時,應如何考慮其多年公職及社會貢獻,並以「錢罌」比喻功績及品格:若做好事就儲錢、犯事就取錢,最終會否「冇晒錢甚至變負數」。

沈士文回應,「我係從來唔理解亦唔同意一個人歷史上嘅功績只可以用一次」,認為一個人多年來對社會的貢獻及良好品格,是擁有後不會失去的特質,不會因過往案件已獲法庭考慮,今次便不能再次作為求情因素。

沈士文指,李任立法會議員21年、服務市民多年,這些經歷與今次涉及的政治案件無關;李亦非刑事法庭常見的「hardcore」刑事犯,而是基於自身觀念及理念參與支聯會。

法庭聽畢各方陳詞後,押後至兩星期內判刑。

Photo: HK Fre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