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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在四方面違反《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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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anva

聯合國將於下星期(2月13日起)審議香港履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特區政府為了「說好香港故事」,大舉動員建制團體逞交報告。 

可以預期,政權將加大力度在國際層面推展「漂白工程」。作為流散團體,我們實有更大責任在國際戰線上對抗政權謊言,將香港侵犯公民權利的種種惡行公諸於世。 

香港勞權監察早前已撰寫報告及呈交予聯合國(中文摘要 | 英文全文),以下為當中的內容重點。 

1. 妨礙實現經社文權利的制度因素 

  • 欠缺民主制度﹕民主制度和公民社會是實現經濟、社會及文化權不可或缺的制度因素;政府強推「完善選舉制度」,令香港民主出現嚴重倒退,令原有小圈子選舉變本加厲; 
  • 國安法實施﹕國安法實施後,大量人權活躍份子、記者、工會領袖等被拘捕及檢控,嚴重威脅公民社會的生存。

2. 侵犯工作權利 

  • 公務員被強制宣誓效忠,129名公務員、149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工及386名兼職合約工因拒絕宣誓,被迫離開工作崗位; 
  • 6名教師因不同政見被取消教學資格,185名教師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處分; 
  • 《社工註冊條例》被修訂,規定觸犯國安罪行人士,永久不能擔任註冊社工; 
  • 疫症期間規定公務員、院舍照顧員及醫院員工強制接種疫苗或須自費進行頻繁檢測。

3. 破壞結社自由權利 

  • 最少11名工會成員被拘捕,其中6人被監禁、3人被還柙及2人保釋中; 
  • 以政治高壓手段打擊公民社會,職工盟及教協先後被迫解散,2021年共計61工會取消註冊; 
  • 「言語治療師工會」因出版繪本被當局取消工會註冊,五名理事被捕及定罪,判監19個月; 
  • 最少11工會收到職工會登記局發出信件,因其曾參與社運或發表批評政府言論,遭受政治干擾或威脅取締。

4. 抵觸勞工保障 

  • 連續四年凍結最低工資水平,令低薪工人生活倒退,香港在職貧窮率增至8.8%; 
  • 逾1百萬僱員每周工時超過50小時,近兩成私營僱員要無償加班,政府至今未有就標準工時立法; 
  • 疫症期間高峰期逾26萬人失業,政府卻拒絕提供失業援助金; 
  • 欠缺全民退休保障,逾41萬長者(逾30%)生活於貧窮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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