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審議香港人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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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要求港府廢除國安法 停止迫害人權捍衛者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今日(1月23日),就中國(包括香港)的人權狀況進行普遍定期審議(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UPR),這次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以後首次進行。政務司長陳國基以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身分出席會議,他在會上表示隨着《香港國安法》貫徹落實和選舉制度經過完善,香港「在動亂中惶恐度日已成過去」,社會治安回復穩定,香港已重回正軌。不過,在會上不少國家代表均質疑香港人權狀況,並要求廢除國安法,停止迫害人權捍衛者。

陳國基說,在《憲法》、《基本法》以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的保證下,香港市民可以繼續享有合法權利和自由。他指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實施普通法制度,司法權亦獨立行使。他又說,香港集國際都會成功元素於一身,憑藉國家堅實支持和「一國兩制」此獨特安排,香港作為世上唯一兼享全球優勢和中國優勢的城市,將繼續繁榮發展。
雖然陳唱好香港,但在會上不少國家代表均質疑香港人權狀況,美國、英國、奧地利、丹麥等國要求港府停止對人權捍衛人士、記者等的針對及任意拘留;法國、日本、澳洲等要求港府保障港人新聞、言論和結社自由;荷蘭呼籲結束對包括香港在內的媒體作和记者的網上審查、恐嚇及監視;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多個國家更要求港府跟隨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專家委員會的建議,廢除國安法,並停止利用國安法迫害人權捍衛者及打壓公民社會。

而在今日會議前夕,四名聯合國專家更發表聲明,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撤銷針對他的所有控罪。他們並在聲明中呼籲香港廢除國安法,並提醒國家安全法律不應針對行使言論及和平集會權利的人身上。

另外,就不少國家均要求中國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约》,中國代表表示中國價值已體現公約精神,至於何時簽署公約,則有待國家條件時機成熟。就各國批評人權捍衛者被囚禁,中國代表回應指他們以爭取人權為名犯法,應受法律懲處,並強調「無人可以凌駕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