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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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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勞權監察在一月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指出香港當局在國安法實施後,以及在處理 COVID-19疫情期間的政策抵觸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

報告指出,香港當局要求公務員宣誓、紀律處分參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教師、以及禁止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永久不能擔任註冊社工、強制公務員接種新冠疫苗,均抵觸個人工作權。

此外,至少11名工會領袖在國安法實施後被拘捕、檢控或定罪 / 判刑,並以政治手段迫使工運組織解散,當局又引用《職工會條例》拑制及打壓工會,包括取消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註冊,在寒蟬效應下,出現大規模工會解散潮。

報告又批評特區政府一直拒絕實施標準工時、集體談判權、失業支援助及全民退休保障等政策,令社會貧富差距持續惡化,勞工保障遠遠落後於國際標準。報告就五大範疇提出18項建議,包括要求當局廢除國安法、確保勞工的工作權利充分受到保障,以及停止騷擾及恐嚇工會等。

中文報告摘要

報告全文 (只有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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