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停刊三年|以國安之名施加文字獄 新聞工作者未判先囚逾110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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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風雨飄搖的晚上,數百員工在壹傳媒大樓內緊守崗位,齊心協力為《蘋果日報》寫下最終章。報導真相本來就是傳媒機構以至新聞工作者的職責,但政權卻以國安罪名以言入罪,大興文字獄。《蘋果》被迫停刊三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的案件目前仍在審訊中,而黎在囚已接近1,300日,其餘涉案六名資深新聞工作者則亦「未判先囚」超過1,000日。

黎智英失去自由1299日

2021年6月23日是《蘋果》最後一夜,翌日終刊號百萬份全部售罄,為創刊26年劃上句號。港府自2020年6月30日實施《香港國安法》後,連番向《蘋果》打壓,同年8月10日,警方出動數百名警員搜查壹傳媒大樓,並拘捕黎智英,指他涉嫌違反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12月正式落案起訴,黎一度獲准保釋,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12月底遭撤銷擔保。由2020年12月3日欺詐案被拒保釋起計,黎至今在囚1,299日,其間因其他案件包括「詐騙罪」被判5年9個月。

除了黎智英,警方在《蘋果》停刊前一星期,亦陸續拘捕多名《蘋果》高層,最後有六名負責日常管理與編務工作的新聞工作者被控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當中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兼《蘋果》前社長的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六人中,張劍虹及羅偉光自2021年6月17日被還押至今已1,102日,其餘4人則於2021年7月21日正式被落案起訴,至今被收押1,068日。各人早前已承認控罪,但判刑要待黎智英審訊完成後,法庭才擇日處理。

最高刑罰無期徒刑  23條加辣隨時不獲扣減刑期

蘋果「被結業」三年,案件原訂於2022年9月開審,但經歷兩度押後,延至去年12月18日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正式審訊。早前控方已表示完成控方案情,黎智英一方將有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三項控罪不成,案件7月24日及25日續審。


因報導真相而遭受文字冤獄一日也不該,更何況要承受數以年計的刑期。根據國安法,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可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更可被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基本法》23條早前更修改囚犯行為良好可獲三分一減刑規定。若屬危害國安而服刑的囚犯,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減刑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能獲減刑。蘋果案的被告將受新例影響,日後很大機會不能獲扣減刑期,等於變相加刑。

香港新聞自由指數評分下跌 屬艱難狀況

香港曾經是自由堡壘。自2002年起,無國界記者組織每年都會發布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香港在首次公布報告中全球排名第18,隨後一直下跌,至2019年仍能維持在73名。隨著2020年通過國安法,《蘋果》及《立場新聞》相繼被迫結業,香港新聞自由受到前所未有的挫折。無國界記者(RSF)上月發表《202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香港在全球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135,雖較去年的140微升5位,但評分卻較去年的44.86分下跌1.8分,僅得43.06分,較盧旺達及柬埔寨低,與其餘41國同被列「艱難」狀况,其中「法律架構」跌至不足40分,列為「惡劣」。

RSF指,自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記者持續受打壓,導致評分下跌。RFS關注國安法以對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等為藉口壓制獨立聲音,模糊的條文令所有報道香港的記者均受影響,關於煽動的條文更廣泛用於記者。

至少900記者失去工作

RFS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在4月22日曾發表文章,列出10點事實說明香港新聞自由的狀況大幅度惡化。文章指,目前已有十名記者和新聞自由捍衛者在香港被拘留。隨著多間媒體被迫停止營運,至少900名記者失去工作,而在國安法下,有香港記者經歷被跟蹤和監視,甚至被迫離港。

對極權說真話要付出沉重的代價,但失去新聞自由,社會損害更大。當新聞工作者被迫害,傳媒被關閉,新聞自由成一紙空文,萬馬齊瘖的社會,公權力不受監督,最終還是人民受害。經過一千多天,有多少人已把牢獄中的他們淡忘﹖在無能為力的當下,記憶與遺忘的鬥爭,便是對抗極權的鬥爭。香港曾經有一份《蘋果日報》,我們沒有忘記,亦不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