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為爭話語權落實雙普選 余慧明:我永遠企喺雞蛋嘅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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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inmediahk.net

民主派47人初選案,最後一名被告、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8月28日完成作供。余慧明稱,從2019年社會運動政府對市民訴求視若無睹,至2020年醫護罷工吸取的經驗,若本身沒有足夠話語權,政權不會與其對話,故決定參選立法會。余強調無意「攬炒」,進入議會旨在爭取雙普選。她又質疑反修例期間無官員及警員要問責,卻有很多示威者被拘控,直言:「我永遠企喺雞蛋嘅一方。」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余慧明8月23日起出庭自辯,前後4天,28日完成作供。余慧明在代表大律師石書銘主問下稱,自2010年畢業自中大護理系後加入醫管局工,2019年底成立醫管局員工陣線工會,擔任理事會主席,成立初期約有1,000名會員,工業行動期間會員有近20,000人。 

疫情期間要求政府對話被拒 經合法程序後展開罷工 

余慧明解釋,2020年初針對當時出現的疫情發起工業行動,疫情初期是以和平手法,例如發表公開信,希望醫管局回應訴求盡早封關,工會又曾電郵邀請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對話不果。余指工會當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經合法程序後開始罷工,其間曾與醫管局公開對話,但對方沒有直接回應訴求,反而「遊花園」。余指工會當晚遂宣布談判破裂,進入下一階段罷工,因工會認為封關一事醫管局無法作主,故邀請與特首林鄭月娥對話,惟林鄭透過醫管局轉達訊息,拒絕對話。 

余透露,罷工期間曾接獲相信屬「政府中間人」的行政會議成員林正財告知,他擬將全面封關訴求包裝成「禁止世衛定為高風險者」來港,並向政府推銷此建議,工會認為其建議可接受。不過,政府翌日政策出台後變成內地訪港人士須接受14日隔離措施,與工會預期有落差,工會遂繼續罷工,四日後表決通過結束行動。余交代罷工始於2020年2月3日,2月7日結束。她形容當時感到極度失望和不甘,認為已沒有辦法爭取到進一步封關,工會發起投票是否延續罷工,最終在4,000多票反對、3,000多票贊成下結束罷工。 

被問到為何參加立法會選舉,余稱2019年見到政府無視市民訴求,加上2020年工業行動期間直接和政府交手經驗,令她明白「無話語權,政府唔會同我哋傾」,因為「佢唔係一個民選嘅政府」,認為只有全民一人一票產生的特首才會向市民問責。此外,余亦不滿立法會衛生服務界前議員李國麟的表現,遂於3月中決定以個人名義出選立法會。 

攬炒想法非來自戴耀廷 市民怒火早已蔓延 

至3月底,余在facebook發布題為〈踏上這攬炒旅途〉帖文,她指撰文時尚未得悉會有初選,撰文「純粹為正選鋪路」,而自己提及「攬炒」的意思也並非源自初選發起人戴耀廷。她形容爭取五大訴求為「攬炒旅途」,願意以合法方式爭取,「攬炒」一詞意指即使自己利益受損,亦要增加政府不聆聽民意的代價。余強調想要雙贏局面,如果政府不回應民意才會導致她在帖文中所說的「雙輸情况」。她直言:「其實呢個唔係我想要,我想要嘅係一個win-win(雙贏)。」 

余又補充,「攬炒」字眼源自電影的對白,法官李運騰稱出自《飢餓遊戲》,余指即「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 (如果我們將毀滅,你也將與我們同歸於盡)」,認為當時市民「已經畀政權燒着緊」,示威者要政權付出代價,余亦願意以合法方式抗爭。余舉例指「大三罷」會令政府面對重大政治壓力,「但係呢個行動都係《基本法》保障下面我哋有嘅權利同埋自由,所以我係希望用一個非暴力嘅方法,法律容許嘅框架之下去做一啲抗爭,令到政府聆聽民意,回應訴求。」 

政府若肯放下身段「有得傾」 

余強調,文章主軸圍繞爭取五大訴求,若政府回應民意,雙方是「有得傾」,但重點是政府肯放下身段。李運騰問,是否代表五大訴求沒有讓步?余否認,並指她主張「高姿態嘅談判手法」。李官再問,是以「攬炒」「恐嚇」政府回應?余表示:「呢個只係一個姿態,唔係一個恐嚇,所有嘢都有得傾。」 

余在提名表格附上政綱單張,提及若當選定承諾行使反對權,反對一切議案,直至政府全面回應五大訴求。余庭上補充,只要政府能就實現雙普選訂下白紙黑字時間表,她會接受,若政府反口,就會按承諾行使反對權。 

余又稱,文章提到「把制度推倒重來」是指以雙普選取代現有制度,認為落實真普選能解決僵持局面。法官陳慶偉稱沒普選的國家未必不民主,並談及英國脫歐。余稱起碼外國可舉行公投彰顯民意,「我哋連公投都冇」,而且英國有很多民選議員,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後直選議席卻減少。 

余: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手段  

〈踏上這攬炒旅途〉一文亦曾提及以「攬炒」議會和民主派取得逾35席為手段,全面否決政府議案為目的。余供稱用錯「目的」一字,她的目標並非爭取否決議案,而是雙普選,「我哋唔係剩係想破壞,而無建設」。控方質疑余將帖文視為參選宣言,應該花了不少時間撰文,余回應:「始終我真係一個政治素人,用字未必正確。」控方盤問指,否決預算案是否為爭取五大訴求的合法手段,余稱是合法且合理的手段。控方稱,余有意和其他立法會議員攜手合作否決財政預算案。余慧明強調,每一個議員都是獨立個體,「我無辦法迫人去做」。 

否認煽動仇恨 不恐懼國安法 

聆訊亦曾圍繞余慧明在國安法宣布實施後撰寫的〈迷霧裡 黑夜終於響起號角聲〉,余指撰文是望港人「唔好對國安法淨係得個恐懼」,而是應繼續思考如何合法抗爭。法官陳仲衡關注文中「中共已按捺不住直接炒熟香港人」是否煽動對中共的仇恨,余否認,指只是陳述中共將國安法「加插」在《基本法》附件三,無經本地諮詢便在港實施;又形容是「中共單方面炒香港人」,嚇怕外資、令經濟不穩,如向港人開戰。 

對於文章稱在「惡法」壓境下,已經和政權無斡旋餘地。她作供承認字眼較誇張,但即使國安法生效,她都不會恐懼和讓步,又指條文模糊的國安法是「惡法」。法官李運騰一度以中文說:「就算你唔鍾意,都唔可以觸犯。」 

信初選投票不違法 議會投反對票無錯 

余慧明進一步解釋指,相信投票並沒有觸犯國安法,所以想鼓勵選民在初選日投票。她又指在議會「投下一票反對票係無錯」,屬於行使立會議員的職能,而議員的權力源於《基本法》,即使啟動否決機制都不會干犯國安法。余坦言沒有料到未入議會就被捕,「喺投下反對票之前,已經俾人拉咗」。 

余作供時亦提到政府「一 味就係話我哋係使用暴力」,甚至「抹黑緊我哋整場嘅運動」,法官問她用「我哋」一詞,是站在抗爭者一方?余答:「我永遠企喺雞蛋嘅一方。」 

余聆訊中又提到三個層次的抗爭立場,首先作為醫療界工會代表,她一直就抗疫議題提批評和建議,但不被接納,更被指為「別有用心、抹黑政府」;其次是爭取醫療制度改革,改善醫患比例。余認為上述兩者未能成功爭取,是因無一個真正了解民意的政府,故認為最重要是爭取雙普選制度這第三個層面。 

暫定11月27日結案陳辭 

余慧明28日中午作供完畢,辯方案情正式完結,案件暫訂押後至11月27日,待控辯雙方作口頭結案陳辭。這宗案件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包括余慧明在內的16名民主派人士否認控罪。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等31名被告則已認罪,將在本案審結後正式答辯及判刑。余在2021年1月6日捕後,同年7月28日一度獲准保釋,但去年3月8日被撤銷保釋。吳敏兒則在2021年3月4日被拒保釋後還柙至今,已近30個月。 

案件編號:HCCC69/22 

資料來源:法庭線、庭刊、獨立媒體、《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