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高計算,我就是貧窮,你就是好的。但如果你以全港人的身高計算,我這個貧窮身高的人,你能找到我嗎?你找不到我的存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本周在立法會解釋政府取消沿用13年的貧窮線。但如果連「貧窮線」都取消,政府又憑乜嘢知道,邊個真正貧窮?談甚麼「主動識別、精準扶貧」?
貧窮線被消失,不代表港人從此脫貧。香港統計處數字顯示,2025年每月收入少於4000元的家庭住戶有多達19.29萬戶,較10年前激增33%,同期全港住戶總數僅升11%。工資最低的一成僱員,工資升幅也長期跑輸其他工資較高組別的員工。香港雖設有最低工資保障,但有研究指現時水平最少要上調五成,才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反映在職貧窮已成香港長年累積的結構性問題。
扶貧委員會自2013年起公布官方貧窮線,以每月住戶收入中位數的50%劃界,每年公布全港生活在貧窮線以下的人口數目,但李家超在2022年上任特首後,改為推動「精準扶貧」策略,針對兒童的劏房戶、育有12歲以下子女單親戶、滿80歲全長者住戶推出一系列項目。早前當局發表報告,自吹自擂,大讚各項目成效理想。報告沒再提香港貧窮人口數字,政府官員指未來也不會公布貧窮數據,也不會再定義貧窮,原因是舊指標過於聚焦收入,令貧窮人口被高估,未能反映真像。原有定義方式有缺漏可改善,但現在政府的做法是直接把量度問題的尺拿走就當問題不存在。
低薪僱員工資升幅跑輸其他組別
單看住戶收入及個人入息無疑不能斷定一個人是否貧窮,但足以反映社會在職貧窮嚴重程度,而統計處數據多少也勾勒出基層家庭的困局。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顯示,去年全港有277.35萬住戶,較10年前即2016年的249.6萬戶,增加11.1%,但同期每月收入少於4000元的住戶數目,卻由14.46萬戶,激增33%至19.29萬戶,當中有4400戶屬4人家庭。至於月入8000元以下的住戶,2025年有43.26萬戶,較2016年38.75萬戶增加11.6%,增幅輕微高於全港住戶總數的增幅。
個人工資方面,統計處的《收入及工時按年報告》收集不同薪金水平的工資變動走勢,去年香港整體僱員的每月工資第十個百分位數為11000元,較2016年時的9000元累計上升22%,平均每年升2.25%,相對於每月工資第五十個百分位數(即工資中位數)過去10年累計增加31%,平均年增3.03%,低薪僱員的工資調整幅度明顯有所不及。再比較每月工資第二十五、第七十五及第九十個百份位數,第十個百分位數的10年累計加幅也是敬陪末座。
最低工資加五成才可應付日常生活
香港雖設有最低工資制度,但長期被批工資水平過低,與實際生活開支脫節。樂施會2018年起推動生活工資,今年建議生活工資應訂在每小時不少於64元,較現行法定最低工資高近五成。生活工資是指僱員在正常標準工時內所得的薪酬,應足以讓本人及其家人維持有體面的基本生活。《收入及工時按年報告》未有標示現時香港有多少人時薪少於64元,但報告列出2025年按每小時工資第二十五個百份位數為61.3元,賺取少於這個時薪水平的有逾70.7萬人,換言之,最低限度全港有70多萬僱員所賺取的工資,未能應付日常生活所需。
根據統計處《住戶開支統計調查報告》顯示,2024/25年度,住戶每月平均開支32472元,較2014/15年度的27627元,上升17.5%,每人每月平均開支更由9253元增至12201元,增幅31.9%。生活成本持續上漲,龜速的工資增長又怎能應付?
政府抹去貧窮線,或許以為從此便毋須再向公眾交代扶貧成效。可是,當低薪與在職貧窮仍活生生擺在眼前,當局僅拿幾個零散項目交差,然後向外宣稱扶貧奏效,公眾又怎會收貨。數字消失了,責任也可跟著消失嗎?
表1 月入少過4000元的住戶數目(不包括外傭)
| 年份 | 住戶數字(以千戶計算) |
| 2016 | 144.6 |
| 2017 | 146.4 |
| 2018 | 155.5 |
| 2019 | 170.7 |
| 2020 | 197.1 |
| 2021 | 221.2 |
| 2022 | 225.4 |
| 2023 | 179.3 |
| 2024 | 189.4 |
| 2025 | 192.9 |
| 2025與2016比較 | 上升33% |
表2 僱員每月工資分布
| 第十個百分位數 | 第二十五個百分位數 | 第五十個百分位數 | 第七十五個百份位數 | 第九十個百分位數 | |
| 2016年 | 9000 | 11600 | 16200 | 25400 | 40900 |
| 2025年 | 11000 | 15300 | 21200 | 33000 | 51300 |
| 累計升幅 | 22% | 32% | 31% | 30% | 25% |
| 年均升幅 | 2.25% | 3.12% | 3.03% | 2.95% | 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