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凌駕勞權 《蘋果》員工追薪兩年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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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運兩年多的《蘋果日報》資金被政府凍結,近千員工薪金未獲發放。過去兩年最少有71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薪金獲判勝訴,涉款逾562萬元,但至今仍無法取得應有賠償。政府去年底改革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程序,破欠基金委員會可直接委託私人律師行協助僱員向僱主提出清盤,免卻員工到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及接受資產審查的程序,但新措施推行大半年,未見勞工處啟動新安排協助《蘋果》員工取得賠償,員工彷如跌入追薪黑洞。

《蘋果》在2021年6月23日宣布停刊,翌日出版最後一份《蘋果》後停業。早在同年5月14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及其三間公司本地銀行帳戶財產。6月17日,政府再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資產,共1,800萬元。《蘋果》停運前,壹傳媒曾去信保安局要求解凍資產,以支付員工薪金,但保安局卻反要求壹傳媒提供員工名單資料,由於涉及員工私隱,壹傳媒未有提交,員工最終未能獲發六月薪金、代通知金及假期工資等。同年7月28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至今未完成報告。法庭其後亦頒令委任臨時清盤人接管《蘋果》。

71人入稟追薪勝訴,涉562萬元

根據港府「保就業計劃」資料顯示,2020年9月至11月,「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受薪僱員有744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則有101人。《蘋果》停運後,大部分員工隨即到勞工處登記欠薪,其中15名員工在2021年9月入稟勞審處追討120萬欠薪並獲判勝訴。不過,由於《蘋果》資金被政府凍結,員工取得勞審處判令也無法取回薪金,申請破欠成為唯一途徑,但啟動破欠程序的先決條件,須先有人向公司提出清盤。之前亦曾有員工擬入稟申請《蘋果》破產,勞工處其後有安排早前登記欠薪的員工提交申請破欠的資料,但事件最後又不了了之。

追薪兩年未有著落,今年年中陸續再有員工入稟勞審處追薪。7月28日,一名前《蘋果》高級編輯追討17.4萬元欠薪勝訴;8月初,連續兩日再有合共55名員工入稟追討逾424薪金,同獲勝訴。未計《蘋果》印刷員工,過去兩年至少有71名員工追薪勝訴,涉款逾562萬元。

勞工處沒用新措施助員工申請清盤

就《蘋果》追薪個案,勞工處的說法是如僱主沒有遵從勞審處的判令,向僱員支付有關款項,勞工處會協助僱員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至於具體如何協助,處方一直未有交代。

《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第16條列明,針對無力償債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是基金發放特惠賠償的先決條件。按以往做法,勞工處會轉介基金申請人往法援署尋求協助,法授署會在申請人通過案情審查及資產審查後,協助申請人向有關僱主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由於法援門檻高,沒法援下申請公司清盤又涉高昂訟費,不少員工因而放棄索償。

不過,政府在去年11月其實已推出新措施,可直接由破欠基金委員會委託私人律師行協助基金申請人向僱主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從而符合基金向僱員發放特惠款項的先決條件,省卻員工申請法援及接受資產審查的程序。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截至今年2月,勞工處已轉介44宗個案予兩間私人律師行跟進,當中包括19宗新接個案及25宗早前已轉介給法援但尚未提出入稟呈請的個案,合共已有596人獲得特惠款項。

政府對《蘋果》的迫害從未止息,老闆、主管身陷囹圄,員工追討欠薪遇百般阻撓。《蘋果》欠薪雖在2021年發生,但勞工處已明確表示新措施所適用的個案,與涉及僱員被拖欠工資的時間並無必然關係。換言之,新舊個案都可用這方法處理,令人質疑為何新措施推行大半年,勞工處仍遲遲不啟動有關程序協助《蘋果》員工取得賠償﹖《蘋果》至今已停運27個月,公司資產被凍結,員工被失業,追討賠償被冷處理,員工何時才能取回血汗錢?連串問號背後,相信大家心底已有答案。

《蘋果》員工入稟勞審處追薪時序

2021年9月︰15人追薪120萬元獲判勝訴

2023年7月28日︰一名前高級編輯追討17.4萬元獲判勝訴

2023年8月8日︰34人提出申索,33人勝訴,涉款247 4萬元,餘下一人因與《蘋果》沒有合約,未能確定雙方屬僱傭抑或自僱,申索人撤回申索

2023年8月9日︰22人追薪177.7萬元獲判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