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案|楊逸意法庭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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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 Yeung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副主席楊逸意因出版羊村兒童繪本,被法庭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監禁19個月。以下為她於九月十日在庭上陳情全文: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副主席楊逸意 

經歷五天的審訊,作為一名選擇不認罪的被告,我選擇解聘律師、自行陳情,是因為對於只能在既定的法律框架下進行辯護感到不解。 

今次審訊,與其說是審理席前五人有否「散播謠言」煽動行徑,毋寧說是一種對於「正確」歷史觀的審判。回顧歷史,雅典能夠審判蘇格拉底,但無法審判哲學;羅馬能夠審判伽利略,但無法審判日心說。歷史沒有所謂的「絕對」,而只有多元的;沒有所謂的「正確」,而只有經得起反覆驗證的。哪怕權傾朝野,亦無法確保一己史觀永恆正確,文化大革命即是一例。三本繪本有否真誠反映香港的社會情緒、貼切記錄民間角度的歷史觀點,還是散播謠言,只有人心才能夠審判。 

今次審訊反映了個體自由與政權存續之間的張力。國家與政府,說穿了也只是個體的集合,他們與一般百姓的分別,只在於手握更多的政治權力。如果國家安全只等如執政集團的安全,而不尊重個體自由,即使看似歌舞昇平,亦只是建基於恐懼的假象。無數香港人前仆後繼的,就是為了改變不平等的政治權力分配,但不僅他們遭受棍打槍傷,權力結構還愈發傾斜。因法律之名,我們五位被告已還押一年多,不知是幸或不幸,在獄中遇到不少這些勇敢的面孔。呼應工會成立時的立場聲明,馬丁路德金曾說︰「A riot is the language of the unheard」。歷史上無數反抗者同樣曾因法律之名被收監、刑求,甚至處死。在這些時候,達致公義或者只能另覓他途,直至法律和制度平等保障身處其中的每一個個體,這是我們理應承擔的道德責任。而這才是出版繪本的意圖——指出故事裏的羊所作的是正當的。與其說繪本是煽惑所謂直接或間接的暴力或仇恨,不如說是要制止暴力——制度的暴力。 

修訂煽動罪的建議早在1996年通過,這些模稜兩可的法律卻始終紋風不動。今日法律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程度,比起當年的修訂建議,竟然落後足足有26年。高官都說,只要運用常理,又或者法官閣下提到的個人經驗,就能理解煽動罪的字眼。他們的常理,同樣落後前人26年。華麗的法律措辭背後,包裝著壓制異見的企圖。當政權能夠以言入罪,無形紅線就籠罩著每一個香港人,縱橫交錯於社會肌理之中。隨著思想犯和政治犯的人數節節攀升,一系列政治罪行不再只影響三本繪本以及五名被告這「一小撮人」,公民社會只會人人自危、自我噤聲,長遠引致思想和文明的倒退。 

故事裏的羊與狼的角色是可以互換的,選擇做羊或是做狼是我們每一個個體需面臨的抉擇。我並沒有為自己的選擇感到後悔,亦希望自己能從一而終地站在羊的一方。唯一後悔的是沒有來得及於被捕前出版更多繪本,以及對繪本的質素更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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