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今(12月15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這不是一宗國安法案件,而是香港新聞自由的終極判決。
由黎智英被捕、到《蘋果日報》被迫停辦,香港失去的不是一間報社,而是一個能夠追問權力、揭露真相的獨立傳媒空間。今日的判決,再一次清楚表明:這個政權容不下監察、容不下質疑,更容不下真相。
所謂「國家安全」,被用作消滅新聞自由的工具;
所謂「法治」,被扭曲成打壓異見的語言。
同一套邏輯,曾經用來否定宏福五級大火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用來迫逼獨立工會
用來抹殺六四真相、
用來清算支聯會,
用來囚禁李卓人、鄒幸彤,
如今,亦用來將黎智英及獨立媒體的新聞工作者定罪。
這不是依法治港,
而是以法律之名,埋沒真相、消滅異見。
我們嚴厲譴責判決,港共政權將新聞自由與說出真相本身視為罪行,對新聞自由與公共知情權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一個不容許追問的社會,終將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
一個沒有新聞自由的城市,只會讓權力橫行無忌。
今日被踐踏的,不只是黎智英,
而是香港人拒絕讓謊言成為現實的最後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