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電梯維修技工疑連續59小時工作,工作期間心臟病發身亡;日做10小時的六旬清潔工疑過勞,在黃大仙一天橋頂工作時突然暈倒猝死;天星小輸一名船長連續開工23日後暈倒渡輪上,送院搶救不治。每年有過百名打工仔疑因過勞在工作間猝死,但政府卻一直拒絕將過勞死列入可補償職業病。當日本及台灣早已將「過勞死」視作工傷,勞工及福利局卻以「過勞死」沒有國際定義及指引跟從為由,對立法一直採取拖字訣。
香港工時全球最長 數十萬人身陷危險
香港人工時長舉世聞名,多次獲得全球工時最長的城市之稱,根據香港統計處「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在2024年5至6月,香港有28.3萬僱員每周工作56小時以上,5.2萬人每周工時更達72小時以上。而世衛《國際疾病分類》指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跟每周工作35至40小時相比,中風風險高35%,死於缺血性心臟病的風險則增加17%。可見,香港至少有28.3萬僱員正受到過勞的危害,當中5萬多人更處於高危狀態。
基層工種成過勞死重災區
事實上,過去4年每年在工作期間猝死的打工仔人數超過140人,由2021年至2025年首季,僱員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或職業病死亡的個案合共663宗,個案較多來自保安員、建造工人及清潔工等基層工種。而根據2023至2025年首季,逾8成死亡個案患有心臟疾病及腦血管病。
政府推責卸責:「與生活習慣有關」
長工時殺人於無形,但政府一直拒絕將過勞死納入職業病,導至不少因工作過勞猝死的僱員,其家屬未能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獲得補償。當被問及政府有否考慮立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卻多次強調,沒有證據顯示工作環境或工時過長是導致僱員死亡的唯一原因,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亦可能導致僱員患上心腦血管疾病,「好多時候真的和他的個人生活習慣、健康情況有關係」。又辯稱工作過勞非醫學診斷,國際勞工組織未有就工作過勞制定指引或定義,把政府保障僱員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國際早有明確定義與法律保障
事實上,世衛2019年通過的《國際疾病分類》中,已首度把「Burn-out」(過勞)納入其中,並認為過勞屬於一種「職業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世衛和國際勞工組織2021年曾發表聯合報告,指2016年有74.5萬人死於和長工時有關的中風和心臟疾病,與2000年相比,上升30%。報告指出,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跟每周工作35至40小時相比,中風風險高35%,死於缺血性心臟病的風險則增加17%。
環顧四周,台灣、日本、韓國都有法例保障,若確認工人因為工作過勞而引致自身疾病病發,可獲賠償。日本早於30多年前承認「過勞死」,2021年進一步修訂標準,若1個月加班逾100小時或2至6個月平均逾80小時,可認定為職災,並考量休息不足等因素。台灣依《勞保審查準則》與《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指引》,若工作負荷促發或惡化疾病,可認定職業病。加班1個月逾100小時或2至6個月平均逾80小時即符合,未達標準則由專科醫師綜合評估。韓國則於2017年後修正工時規範,放寬腦及心血管疾病案件補償標準,翌年修訂《勞動基準法》,大幅降低每周最長工時。中國大陸的工傷保險條例亦有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將視同工傷。
政府冷血拖延 懶理基層工人死活
當鄰近地區早已建立「過勞死」補償制度,香港政府卻依舊推卸責任,把「缺乏國際定義」掛在嘴邊。數據早已鐵證如山:工時過長與死亡風險存在直接關聯,但香港政府選擇 不承認、不立法、不保障。於是,一宗又一宗的猝死案件持續,打工仔在工時地獄裡被無聲吞噬,家屬卻連基本補償都得不到。這不是無能,而是對勞工的冷血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