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工殤紀念日|今年首季5宗致命工業意外  政府職安健修例檢討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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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工傷一宗也嫌多,但今年首三個月,本港已最少發生5宗地盤致命工業意外。政府在2023年4月修例加重僱主違反職安健條例的罰則,但過去兩年未有個案被法庭判處監禁刑期,即使罰款金額增加,亦與罪行嚴重性難成正比。當年官員承諾條例實施兩年後檢討成效,但三年過去政府卻未有任何動靜,明顯走數。

宏福苑大火五工人罹難 去年地盤致命工傷增43%

勞工處臨時數字顯示,去年公私營地盤的致命工業意外有20宗,較2024年的14宗增加43%。當局未有交代有關個案詳細資料。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五名工程人員不幸罹難,由於死者是受僱於承辦商在現場進行外牆維修工程的工人,且事故發生在其工作時間及地點,故在法律程序上被視為因工死亡的工業意外,但即使撇除這五宗個案,去年仍有15宗地盤致命工傷,較前年多出一宗。

踏入2026年,悲劇仍不斷重演,勞工處資料顯示,今年首季,本港已發生最少五宗致命工業意外,較近期一宗發生在3月19日,葵涌邨對開大窩口道一公屋地盤,一部塔式起重機操作期間突然倒塌,駕駛艙及部分起重機墮至地盤附近的山坡,導致起重機操作員傷重不治。

政府在2023年初通過《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針對極嚴重違規個案,勞工處可循「可公訴罪行」形式檢控,最高罰款1000萬及監禁兩年,新例同時增加以簡易程序罪行定罪的罰則,僱主一般責任條文的最高罰款由50萬增至300萬,僱員一般責任條文則由最高罰5萬增至15萬,同年4月28日生效。新例原意是透過加重刑罰警剔僱主注重職業安全,但資料顯示,除了2024年有14宗致命意外,數字相對較少外,2023及2025年同樣有20宗致命工傷,修例前的2022年則有17宗,修例能否達至足夠阻嚇力令人懷疑。

僅一個案循公訴程序檢控 未有僱主判囚

勞工處在網上有刊登近兩年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的定罪紀錄,未見有僱主因觸犯條例被判囚。新例生效至今,政府只曾在2024年首循公訴程序,檢控圓方管道空間工業意外持責者。這宗工業意外發生在2023年9月,圓方商場地底管道兩名工人死亡。案件至今仍未完成審訊。

工業傷亡權益會早前按勞工處新聞稿,統計2022年至2025年涉致命工業意外的法庭判刑,顯示修例前違規持責者罰款由平均8萬元,提高至修例後平均罰15萬元。近期較受注目的判刑,包括涉及2024年3月14日新界沙嶺一個倉庫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使用叉式起重車從貨車拖架卸下木方時,一捆木方從拖架跌下,擊中另一名工人,該工人同日離世。粉嶺裁判法院原罰僱主12萬元,勞工處提出判刑覆核申請,最終法院改判罰16萬元,只較原先多罰4萬元。

奪兩條人命只罰約20萬

另一宗判罰相對較重的致命工業意外發生在前年4月22日,沙田一個污水管道清理工作地盤,兩名工人在沙井下進行清理工作時,失去知覺後死亡。另兩名工人在試圖營救兩名死者時受傷。事件牽涉兩條人命,但涉事三間公司,去年底在沙田裁判法院卻分別只被判罰款25.6萬、21.7萬及21.6萬,只及法例最高罰款1000萬約2%。

判罰阻嚇力嚴重不足,更令人憤怒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曾承諾修例後兩年會檢討法例成效,今日是2026年4月28日,條例實施剛好3年,但政府許下的諾言卻未有兌現,是孫局長貴人善忘,還是當日只是信口開河,政府趁今日工殤念紀日,是否要好好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