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余慧明:仍認為通過投票改變秩序沒有錯 也許唯一錯誤是我太愛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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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今日繼續求情程序。已解散的的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今早蓄著短髮、身穿啡色外套出庭,並由其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余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不過法庭未待辯方讀畢求情信,便以內容屬政治宣言為由,終止辯方繼續陳情。求情信全文原文為英文,以下為《庭刋》翻譯部分內容:

如我供詞所述,對我而言,一切源於2019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當時,逾一百萬香港市民走上街頭,和平表達反對意見。遺憾地,他們的聲音未被聽見,最終引發激烈街頭示威。如今,這場民主運動過去5年多以後,政府視參與運動的市民為「暴徒」、將整場運動標籤為「黑暴」。

在2020年,我相信即使街頭示威持續發生,政府仍會對公眾的不滿充耳不聞。我不欲看見更多犧牲、更多示威者被捕。此外,由於政府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社區爆發COVID-19,我希望進入我們的政治體制——參選立法會,增加談判力量,扭轉僵局,但卻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這在其他民主國家是聞所未聞的。

判詞說,「五大訴求」都是空中樓閣,但當中卻包括實施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若政府認為實施23條是憲制責任,難道實施雙普選就不是嗎?即使事至如今,我仍然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改變既定秩序根本沒有錯,也許我唯一犯的錯,就是我太愛香港了。(至此被法官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