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2026年,已正式於去年年底在英國國會通過的《僱傭權利法》(Employment Rights Act),會分階段執行,新法例將影響超過1500萬名打工仔,涵蓋病假、家庭假期、零工時合約及解僱保障等範疇,對不少在英工作的香港人而言,無疑是一項關鍵轉變。
其中一項重要改動,是今年四月開始打工仔不用連續4日放病假才有人工,即使只放1日病假,也可符合資格領取疾病津貼。新法例亦廢除對最低薪金的要求,令多達 130 萬低薪僱員在生病時可依法申請有薪病假,毋須再因擔心失去收入而被迫帶病上班。這對不少從事餐飲、零售、清潔、物流等行業的港人尤為重要,有助改善長期存在的職場壓力與健康風險。
家庭友善相關的勞工權利亦獲得擴大,將侍產假及無薪育嬰假改為受僱首日即可享有的福利,讓在英工作的港人更容易在工作與家庭責任之間取得平衡。此外,未來將會新增的法定喪假,為僱員在面對親人離世時提供基本保障,讓他們能在艱難時刻保留應有的尊嚴與空間。
對於不少初到英國、從事零工時或短期合約工作的港人而言,新法對零工時合約的規管尤其重要。法例加強保障僱員的工作穩定性,包括有權要求一份反映實際工作時數的合約,以及在臨時取消或削減工時時獲得補償,有助減少剝削和收入不穩的情況。
在解僱保障方面,新法亦作出關鍵修訂。以往僱員須連續受僱兩年後,才可享有不公平解僱的法律保障;新制度將相關門檻縮短至六個月,讓僱員在較早階段便獲得基本保障,減低被不合理解僱的風險,對仍在適應英國職場文化的港人尤其重要。新例亦同時取消法定賠償的上限。
不過,按政府的規劃,以上提及零工時合約及不公解僱的改動,由於涉及較大的影響,將設立法例實施適應期,預料須待至2027年才會正式實施。
英國總工會(TUC)秘書長 Paul Nowak 指:「《僱傭權利法》是這一代人在勞工權益上最大的改善,帶來多項改革,包括禁止剝削性的零工時合約、加強防止職場騷擾,以及保障所有僱員享有病假薪酬等。」
他指出這些權利得來不易,是工會運動與工人多年爭取的成果。英國長期在勞工保障方面落後於歐洲其他國家,而這項立法將有助英國逐步與歐洲主流勞工標準接軌。
對在英港人而言,認識這些新權利、了解自身保障,並在需要時尋求適當支援,將是確保自己在職場中獲得公平對待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