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勞權監察聯同47個世界各地的海外港人公民團體和人權組織簽署了一份公開信,要求《華爾街日報》就日前解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一事,盡快向公眾作出交代。聯署組織在公開信中要求《華爾街日報》撤回解僱鄭嘉如的不合理決定、撤查事件中涉及歧視工會的管理層,以及承諾不會讓相同事件重演。
上任記協主席僅兩星期多的鄭嘉如在昨日(7月17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公司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鄭又指在參選記協主席時,其《華爾街日報》上司曾向她施壓,指記協主席職位和《華爾街日報》記者的職位無法共存,並要求她退出記協執委會選舉,表示《華爾街日報》員工不應該在香港這類地方推動新聞自由。鄭及後拒絕其上司的要求。
聯署組織指事件令人質疑,《華爾街日報》因要求鄭退出工會選舉不果,然後以「重組」為藉口,在她當選後作出解僱決定。
聯署組織強調參與工會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除受到香港法律保障,亦是國際人權及勞工公約規定的基本權利,不容任何僱主侵犯。
公開信指出:「作為國際知名的新聞傳媒機構,《華爾街日報》理應在捍衛新聞自由承擔更大責任,更不應阻礙僱員參加工會及為新聞自由發聲。在香港基本人權受到極大打壓的時候,阻礙僱員參與工會,等同助紂為虐。事件亦令我們對《華爾街日報》在保護人權上的承擔產生極大質疑,擔心立下極壞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