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適逢 9.28雨傘運動12周年,「蒲公英互助網絡」(Dandelion Solidarity CIC)總監郭子健、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在英尋求政治庇護的港人吳偉豪、前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林正軒一行四人,昨午到倫敦唐寧街 10 號首相府遞交請願信。
我們要求英國政府:
• 重新檢視 BN(O) 簽證對政治案件定罪者的審批方式及規定
• 在處理涉及政治案件港人的申請時,應考慮申請人被檢罪的政治背景、證據及審訊是否公平
• 在簽證、永居及入籍申請中,設立更有效的審查及覆核機制,確保英國政府履行其對港人的歷史及道德責任
郭子健強調:「希望BN(O)簽證能是港人真正的『救生艇』,政治定罪不應該是他們(香港政治犯)的第二次懲罰,亦不應成為負面標籤」。
蒙兆達則表示在審理BN(O)簽證申請時,英國政府如不考慮申請人被定罪的政治環境是不公平的做法,這變相認同香港當局利用政治檢控逼害香港人,明顯違背當初英國政府設立BN(O)救生艇計劃原意。
他指:「一條真正的救生艇,是不應該有人為自由發聲,反而因此被拒諸門外,這樣做與將他們拱手送給獨裁政權無異,令他們任由獨裁政權魚肉!」
現申請難民庇護的吳偉豪,促請英國政府逐案審視政治背景,並為無法透過 BN(O)簽證獲得保護的政治犯,設立專屬的保護途徑。林正軒則指英國政府缺乏政治敏感度的審查,「變相將救生艇弄沉」。
我們促請英國政府重新檢視相關規定,確保政治定罪不會成為港人尋求安全的另一道障礙。請大家參與聯署,促請英國當局修改規定:https://petition.parliament.uk/petitions/780004
英國內政部為配合政府收緊移民政策,規則被判 12個月或以上監禁或緩刑刑期的刑事定罪,一般會觸發強制拒絕入境或居留的規定。而刑事紀錄及「良好品格」審查,亦隨時影響涉及政治案件港人的英國居留及入籍申請。我們認為審批時不能只看刑期及定罪結果,更應考慮案件的政治背景及實際情況。
BN(O)「5+1」簽證計劃是英國政府在港府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推出,回應香港人權與自由狀況在惡法實施後每下愈況,並履行其對香港人的歷史及道德責任。然而,最近有傳媒報道新首相貝安德Andy Burnham就任以內,至少有12名香港政治犯遭英國政府拒絕BN(O)簽證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