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Joe在送畢訂單、駕駛電單車離開時,因Keeta的「搶單」提示分心而發生交通意外,導致全身癱瘓。按Keeta的保險條款,Joe的個案本屬保障範圍,申請卻一拖再拖,半年後仍然毫無進展,一家人在沉重的經濟壓力下苦苦等候。另一名前Keeta外賣員張先生,在送單後閃避突然衝出單車徑的孩童而受傷,尾指至今無法伸直,平台卻以「意外不在開工時間」為由拒絕索償。
立法倒退:比現行平台保險更刻薄
政府今年七月向立法會提交「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的立法框架,所謂「完善」,內容卻令人錯愕:受保障範圍只限由前往提取貨物起計,直至貨物送達及送達後返回交通工具途中;至於等候訂單或「搶單」時間,則交由個別平台公司「考慮及決定」是否納入。
換言之,政府的建議比現時主要外賣平台的做法更為苛刻。據Keeta和Foodpanda的團體意外保險手冊,保障範圍早已涵蓋整段上線時間,另加上線前後各一小時的通勤時間。本應為外賣員補漏洞的立法,竟把保障收窄,政府的「完善」,究竟完善了誰的利益?
基督教工業委員會項目幹事林凱汶直言,若按框架立法,Joe「反而係一蚊都冇得賠」。外賣員陳先生亦指出,外賣員一出門開工就揸車,揸車正正是因為要開工,「所以你呢啲平台係必須要負責㗎」。林凱汶更以文職作比喻:沒有人會說只有開電腦的一小時才算開工,去洗手間的兩分鐘就不受保障。
舉證責任落在最弱勢一方
即使屬受保障範圍,索償過程也困難重重。除了藥單與醫院繳費發票外,若涉交通事故須提交警方調查文件。「要報警,要有報案編號、入埋醫院,要有齊文件……但寄到去,佢都可以唔理你。」張先生有感索償流程只是「做個樣畀人睇」,少見有人成功索償。事實上,「你一般受傷又點會報警呢?」所以很多外賣員工傷也不申報。
更關鍵的是,外賣員在意外發生的一刻,根本無法截圖或拍照記錄。林凱汶指出,GPS位置、系統何時發出通知等實質證據,全在平台手上,但平台從未透露收集了甚麼數據。曾有個案因客服對話紀錄消失而無法取回資料。若法例不規定平台保存及提供相關紀錄,外賣員就要以個人之力對抗掌握全部數據的公司,舉證之難可想而知。
有事就係自僱 冇事就係打工
其實外賣員最不滿的,是平台「有事就話你係自僱,冇出事就『打工』」的雙重標準。送遞後發生意外的前 Keeta 外賣員張先生指,平台設有「攞更」制度,更會在上線前一小時提示外賣員上線:「如果你話係自僱嘅,你唔使通知我哋,話要我哋自己上線,你鍾意上咪上囉,咁出咗事就話你係自僱喇,冇出事就『打工』。」
然而,立法框架非但沒有堵塞這個漏洞,反而容許平台繼續操控派單、決定工資計算、設立獎罰制度,平時可如員工般使喚外賣員,出事時又可推說對方屬自僱。林凱汶批評,框架對僱傭關係「避而不談」,是「一個好根本性嘅問題」。工委會促請政府在新法例訂明平台公司須確立僱傭關係,杜絕平台以「自僱」之名逃責。
Source:時代論壇、集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