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放學,並不等於重獲自由。獲釋後,他們繼續飽受監視、跟蹤、滋擾和威嚇,政權對他們窮追猛打,從未放軟。有放學手足遭執法部門多次上門搜查其工作的公司,令他一次又一次失業;開公司自力更生又被指控「洗黑錢」,最終手足在執法部門不斷滋擾跟蹤,懲教署監管人員威嚇要有正當工作的夾擊下,迫得吞下200粒止痛藥自殺,幸及時被人發現,得以獲救。
不願透露姓名的放學手足 D 獲釋前,舊老闆本已答應聘回他。出獄前一日,卻叫他不要回公司:原來多個執法部門搜查過公司,並警告老闆,「如果唔想日日畀人查或者有咩刁難,就唔好請」。
D另覓工作,老闆待他很好,還特意騰出一個房間。其後「成隊便衣同埋軍裝」搜查公司,「特登淨係搜我個位」。老闆驚慌,叫他翌日不用再回來。
D的監管令條件,偏偏是須有一份懲教署認可的穩定工作,否則隨時被送回監獄。他找工作找得很吃力,感到經常被人跟蹤,朋友亦怕麻煩而疏遠,終日活在隨時再被收監的恐懼中。
「我其中一個監管令條件就係要有工作。我搵咗幾個月我都好吃力,搵唔到嘢去做心情又唔係好好,然後佢哋俾壓力我,同埋加上嗰段時間都feel到成日俾人哋跟,我就頂唔順,食咗200粒pandadol,諗住死㗎喇。點知我諗住死又死唔去。」D指最諷刺的是住院期間有懲教署人員找他,指他無法適應社會,隨時要再返入赤柱。
無罪釋放,戶口照樣被凍結
F經歷長期訴訟,最終獲判無罪。新工作才做了一個半星期,銀行戶口即被凍結,同案被告亦然。這些戶口全部在2019年之後才開立,只用來收薪和日常消費,「係唔關19年事,佢都凍結哂」。警方其後逐個致電,聲稱在調查新案件。公司即日終止合約,以現金支票發放薪酬。一星期後,F決定離港。
債務追討:「根本生存唔到」
受訪者B被入稟追討警員受傷賠償,面對以百萬港元計的索償。未談求職之前,巨額債務已足以令他無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佢針對你嘅生活機能……用法律,用條文,或者可能用很多不同的形式,去做封鎖性的工作嘅時候,你根本生存唔到。」
他們不是個別例子。細葉榕人道支援基金《從高牆到職場》報告,向約450人曾被捕或判囚手足發出問卷,收回93份有效回應:
- 在香港求職的手足中,75.6%遇到困難,15.2%失業超過半年
- 77.8%面對經濟壓力
- 85.2%認為就業困難加劇他們獲釋後「重新適應社會」的困難,對「心理創傷」或「家庭失和」有負面影響
- 海外手足中,82.6%表示求職困難是離港原因之一
- 沒有人對就業前景「十分樂觀」
細葉榕發言人表示不少獲釋者希望自力更生,惟處處碰壁,呼籲港人互相幫助,「幫住、接住『手足』」,而不是令他們受更多傷害。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國際勞工公約第111號《就業及職業歧視公約》明確禁止基於政治意見造成就業歧視及職業不平等待遇,從是次報告調查卻反映,香港特區政府嚴重違反公約內容,他促請當局停止侵犯政治犯的就業權利,及呼籲國際社會處理港人政治庇護申請時,正視他們所面對的迫害。
刑期完結了,打壓卻沒有完結。他們要的,只是一份可以安穩生活的工作,讓他們重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