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於五月完成審議香港政府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約》)的狀況,並於5月30日發表審議結論,點名關注婦女節遊行被取消,並就婦女政治參與及就業方面列出3大批評:
- 本港女性在政治及公共事務參與率仍偏低
- 兩性同工不同酬持續
- 本港女性外傭工資偏低遭嚴重剝削
婦女節遊行被取消 女性政治參與率仍偏低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指出,女性在本港政治的代表性仍然很低,僅佔立法會、行政會議和行政長官辦公室成員的18%;在香港終審法院中,沒有香港女性被任命為常任法官。此外,婦女勞工組織原定在今年三八婦女節舉行的遊行,惟警方指稱涉及安全問題,遊行終於取消。
建議﹕
- 和平集會權利應為當局審批遊行的首要考慮,當局在考慮限制民主表達時,要避免以公共秩序及安全凌駕和平集會自由,例如每年一度的婦女勞工及性別平等遊行
- 採取措施增加女性在政治參與的代表性,例如訂明要有一定人數的女性代表
兩性薪酬差距 職場性騷擾
委員會注意到,儘管當局在《性別歧視條例》納入了同工同酬原則,並為僱主制定指引,以加強僱主的認識,但兩性同工不同酬的情況仍然持續。
建議:
- 港府加大力度消除兩性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加強僱主和工會合作,在各行業包括公營服務機構,進行定期性別薪酬調查
- 修改法例要求僱主主動採取措施防止及應對職場性騷擾
女性外藉勞工在港工作情況
委員會指出,女性外藉家務工在香港仍然面對性別及種族歧視,包括:
- 被剝削工資及施加不合理的工作條件
- 中介公司的招聘時濫用職權,收取過高中介費用,甚至沒收家務工護照和旅行證件.
- 家務工被迫在合約屆滿後兩周內離開香港
- 外藉家務工必須與僱主同住,不准在僱主住所以外的地方留宿
- 外藉家務工首2年合約期內不准更換僱主,除非涉及虐待或剝削情況
建議:
- 修例加強保障外藉家務工免受僱主及中介公司歧視,包括增加巡查聘請了外藉家務工的私人住宅、調查僱主剝削甚至虐待的行為並予以嚴懲
- 延長兩周內離港規定,確保女性外藉家務工有足夠時間尋找新僱主,或向拖欠薪金的前僱主索償
- 取消必須僱主同住的規定,或確保外藉家務工在住宿安排上有其他選擇
- 立法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家務工公約》(2011年第189號)看齊
- 確保外藉家務工被虐待或剝削的投訴,能獲勞工處及時跟進
香港勞權監察於2023年四月向委員會提交相關報告,報告全文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