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人命罰5萬 修例提高罰則欠成效 建造業致命個案去年增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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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去年4月通過修例,提高違反職安健條例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新例實施剛過一年,建造業奪命意外數字卻不減反增,去年全年有20名建築工人工作期間喪失生命,較前年多18%,今年首4個月再多6人意外身故。過去一年,法庭已就兩宗在新例實施後發生的致命工傷作出裁決,其中一宗違規個案,涉事兩間公司僅各被罰款5萬元,相等於法例最高罰款 300 萬元1.67%。暫未有個案被勞工處循「可公訴罪行」檢控,最高1,000萬元的罰款可謂形同虛設。

立法會去年初通過《2023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針對極嚴重的違規個案,勞工處可循「可公訴罪行」形式檢控,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新例同時增加以簡易程序罪行定罪的罰則,僱主一般責任條文的最高罰款由50萬元增至300萬元;僱員一般責任條文則由最高罰款5萬增至15萬。法例於去年4月28日刊憲生效,在當日或之後發生的工業意外會以新罰則追究。

修例一年 22名建造工人工業意外喪命

政府修例的原意是希望提升法例的阻嚇力,從而降低致命工業意外數字,但政府的如意算盤似乎打不響,勞工處近日在網上發表2023年職業安全及健康統計數字摘要,揭示去年全港有8,134宗工業意外,較前年多4.8%,建造業是重災區,有3,097宗工業意外,較前年升1.7%。去年有24名工人死於工業意外,雖較2022年少1人,但涉及建造業的致命個案,卻由前年17人增至去年20人,增幅達18%,是過去5年第2高,僅次於2021年的23宗,值得留意是有八成個案是在4月底修例後發生。

踏入2024年,建造業奪命意外數字未見下跌,勞工處網上資料顯示,截去4月底,已最少有6名工人死於工業意外,涉及4宗個案,其中2月20日啟德一個建築地盤大廈外牆一幅竹棚架突然倒塌,導致兩名女工不治;4月22日再有兩名工人進行沙井渠務工作期間意外身故。即單計去年4月底修例至今,一年間便有22名建造業工人在工業意外中喪命。

去年每宗定罪傳票平均罰9,000元

修例的阻嚇作用備受質疑,很大程度是由於判罰與案件嚴重程度不成正比,即使新例已加強罰則,但法庭最後如何裁決又是另一回事。據立法會秘書處4月底發表的香港建造業意外概況研究報告顯示,雖然涉及建造業違反職安健規例的定罪傳票數目,去年上升了43%,由1,195宗增至1,711宗・然而去年的平均罰款額仍僅處於每宗個案9,000港元的低水平,與2022年平均罰款8,700元相比,僅多了300元。

兩奪命個案按新例審判 從未用「可公訴罪行」檢控

勞工處在網上發布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定罪紀錄顯示,由去年11月起,法庭陸續就於去年4月底新例生效後發生的違規個案作出裁決,發現大部分個案罰款少於1萬元,最高也只是罰5萬元。再翻查政府新聞處網上公布,截至目前為止,法庭曾就兩宗在新例實施後發生的致命工傷作出判決,涉及三名被告,這兩宗嚴重事故,勞工處同樣未有動用最高罰款1,000萬的「可公訴罪行」檢控。

工人高處墮下亡 僱主被罰5萬僅達最高刑罰1.67%

其中一宗已有判決的致命個案,發生在去年5月17日,事發地點在青衣一間船廠,一名工人在金屬塔式通架的工作台上進行棚架移位的預備工作時墮下至地面身故,兩間涉事公司義榮有限公司及香港船廠有限公司被檢控,於4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5萬元,相等於法例最高罰款 300 萬元的1.67%。 

另一宗有判決的致命個案發生在去年5月16日,土瓜灣中九龍幹線地盤一名工人,在建造中的隧道協助移動一部動力操作升降工作台時,後方協助工作的一部叉式起重車突然移動,並將工人夾在叉式起重車及升降工作台之間,工人嚴重受傷,並於同日離世,駕駛叉車的僱員其後被起訴,今年1月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萬元,金額為新例最高罰則15萬元的兩成。勞工處已同時向涉事承建商提控,案件尚在審理中。

人命無價,相信是社會不容爭辯的事實,當奪走一條人命,只是輕輕罰款數萬元了事,留給公眾、承建商、工人,以至死者親屬自然有不同訊息。政府口口聲聲表示要嚴打違反職安健條例的僱主,但結果卻是一個又一個放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曾承諾,勞工處會在修例後兩年檢討法例成效,當奪命工傷數字一年過去仍高居不下,當增加罰則後僱主仍舊視人命如草芥,政府是否有責任提前檢視法例的成效。大家不要忘記,政府在修例最初階段曾建議將罰款與定罪單位的營業額掛勾,結果在商界反對下政府把罰款額大幅下調。

近年建造業工傷情況

年份奪命個案宗數違反職安法例定罪傳票平均罰款額
2019168.8萬
2020188.1萬
2021238.1萬
2022178.7萬
202320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