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殺人於無形,今年香港甫踏入夏天,勞工處已連續續多日發出工作暑熱警告,戶外工作人士成高危一族。近年各地政府都積極尋求方法,保障工人在高溫下的工作安全,但香港仍停留在依靠行政指引及僱主自律的階段。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前召開勞資官三方專家會議,通過歷來首份極端天氣及氣候型態變化下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結論文件,標誌著國際社會已有共識把極端天氣風險納入職安健政策框架,香港實難再獨善其身。
ILO:須確保勞方參與諮詢和決策過程
三方會議4月中召開,來自政府、僱主及工人的代表,經過5天會議通過結論文件,為管理天氣相關危害對各產業勞工引致的風險提供指導方向。在強化國家制度層面上,文件建議應建立以證據為基礎的風險門檻;建立或強化職業健康監測系統;以及加強勞工、公共衛生、環境、基礎建設及災害管理等相關機構之間的協調工作。在工作場所的層面,除了要制定預防與控制措施,文件提出須確保勞方在所有與極端天氣事件相關的職安健事項上都能參與諮詢及決策過程。有關結論11月提交ILO理事會審議並核准。
ILO指出,全球有24億勞工每年至少一次暴露於過度高溫環境中,影響逾七成勞動人口,每年有近1.9萬宗與高溫相關的工作死亡個案。ILO形容,通過有關結論可向外界傳遞明確訊息:勞動世界正嚴肅看待極端天氣對職安健的影響,下一步會將指導方向落實為實際行動。
西班牙法國修例保障工人高溫下工作安全
事實上,國際社會近年已積極應對高溫工作風險,並由勸喻自律逐步改為法律規管,其中以西班牙和法國最具代表性。西班牙在2023年修訂職業安全法規,規定當官方發出極端高溫警告後,企業須調整戶外工作安排,部分高風險工種甚至需暫時停工。法國於亦2025年實施新法,要求僱主在高溫警報期間進行風險評估,檢視工作環境是否存在熱壓力危害,並提供飲用水、降溫設備及調整工作安排。法例更特別要求僱主制定應急程序,一旦工人出現高溫相關健康問題,須立即啟動應變措施,若企業未有履行相關責任,勞工監察部門可介入執法,甚至要求停工。在極端情況下,員工也可行使撤離權以保障自身安全。
香港單靠行政指引 僱主可當耳邊風
相比之下,香港步伐明顯落後,港府在2023年推出工作暑熱警告制度,並頒發《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建議僱主按僱員勞動力,在不同暑熱警告下給予工人不同休息時間,由於指引缺乏法律約束力,過往有不少僱主被發現未有確切執行休息安排,更曾發生工人在黃色暑熱警告下中暑不治的事件。
工作暑熱警告今年踏入第四年,批評之聲從未停止。政府在中暑指引推行翌年曾調整暑熱警告取消機制,避免出現警告彈出彈入情況。到今年再修訂工作暑熱警告系統,新增9個天文台監測站數據。這些小修小補表面是完善保障,實際是避重就輕,為迴避立法規管塗脂抹粉。
2024至2025年,勞工處登記與熱壓力有關的工傷個案共有60宗。這兩年夏季,處方針對中暑風險較高的工作地點進行了46674次巡查,發出1739封警告信,但敦促改善通知書及暫時停工通知書一封也未發過。今年夏天,未正式踏入炎夏,勞工處在5月底已連發四日暑熱警告,可以想像在戶外工作的打工仔今年將特別難捱。全球暖化正在改變勞動世界,昔日,極端高溫只被視為單純天氣現象,如今已逐步被國際社會視為威脅工人健康的職安健問題,若港府繼續停滯不前,只會與國際趨勢越行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