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正就永居政策進行公眾諮詢,建議修改永居要求,提高英語門檻(由 B1 升至 B2),以及新增至少三年、每年 £12,570 的最低收入要求。香港勞權監察認為建議完全違背當初設立 BN(O) 計劃的原意與承諾,嚴重影響數以十萬計已來英定居港人的合理期望,做法極其不公。我們反對英國政府對BN(O) 計劃永居條件作任何修訂,並去信內政部表達意見。
我們呼籲在英港人在諮詢期本月12日前,踴躍發表意見,要求英國政府繼續履行作為前宗主國的歷史及道義責任,維持BN(O) 計劃永居條件不變。https://www.gov.uk/government/consultations/earned-settlement
我們認為BN(O) 簽證計劃並非一般經濟移民途徑,而是英國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回應中英聯合聲明被破壞而設立的特殊人道方案。時任首相約翰遜在宣布計劃時曾強調:「(BN(O) 簽證計劃)這途徑是為回應並履行,英國與香港巿民間深厚的歷史聯繫與道義責任而設。」
2021 年 1 月計劃公布時,內政部亦明確表明,BN(O)簽證計劃「不會設立技能測試、不設最低收入要求、不設經濟門檻,亦不設名額上限」。正正因為這清晰承諾,超過二十萬港人為逃避中共專制政權,作出重大人生決定,舉家移居英國,重新建立生活與未來。
然而,現時政府突然提出修訂,將破壞港人對政策的「合理期望」。任何負責任的政府,在推行影響深遠的政策時,應確保政策公平並一致。香港人在審慎考慮原有申請條件後才選擇移居英國,他們合理地期望,只要符合計劃設立之初所訂明的條件,便可取得公民身分。英國不應因港人未能符合在移居時根本不存在的條件,而追溯性地懲罰他們。
就諮詢文件中引入入息門檻,我們認為單以「有薪工作」作為衡量貢獻的唯一標準,忽視港人對英國社會的實際付出。許多家庭透過置業、創業、轉移退休金及儲蓄,早已對本地經濟作出貢獻;家庭照顧者讓伴侶能安心工作;不少退休港人更積極參與義工與社區服務,成為社區的重要一員。引入入息門檻,不單有違(BN(O) 簽證計劃最初的承諾,亦否定其他家庭工作崗位成員的社會價值。
至於語言要求,我們認同英語能力對順利融入社會十分重要,然而,將語言要求由 B1提高至B2、屬中高級程度的水平,遠高於日常生活與社區融入所需,我們對其合理性及必要性深感關注,促請英國政府維持原有要求。另外,我們促請英國政府必須保留現有語言豁免安排,包括長者、有障礙人士及持有相關學歷者。
同時,仍有不少不具 BN(O) 身份、因政治迫害而來英申請庇護的年輕港人。他們因參與社會運動,持續面對檢控、滋擾、恐嚇及打壓,急切需要離開香港,最終別無選擇,只能在英國申請庇護。作為來自香港最脆弱的一群,他們面對更高程度的迫害風險,卻未能像 BN(O) 身分持有人及其家屬一樣,享有清晰而專設的定居途徑。
政府建議引入長達 20 年的定居資格年期,將為這些庇護申請者的生活及長遠留英前景帶來極大不確定性,並嚴重影響其就業、人生規劃及接受教育的機會。英國政府既然承認對香港負有歷史責任,就不應忽視這批因持續迫害而被迫逃離的庇護者處境。我們促請政府維持原有的定居要求。
我們反對英國政府對BN(O)簽證持有人的定居條件作任何改動。BN(O)簽證計劃設立是為港人逃離中共威權統治的人道途徑,英國政府必須信守承諾,並履行其歷史責任。日後如進行檢討或更改計劃的定居要求,應獨立於其他以經濟因素為主要考慮的移民途徑。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促請英國政府:
- 堅守對香港人民的歷史承諾與道義責任。
- 全面保留現行適用於 BN(O) 移民的永居安排,不應向現有或未來的 BN(O) 簽證持有人增設任何新條件,包括語言及收入要求。
- 繼續維持現有的語言要求豁免措施,特別是適用於 65 歲或以上人士、有障礙人士及持有認可學歷者,以確保 BN(O) 社群能在公平及可行的情況下完成定居程序。
- 維持適用於來自香港的庇護申請者的原有定居要求,以回應他們仍然面對的打壓與迫害,並體現英國對香港的歷史責任。
- 在考慮引入任何額外定居要求前,應全面評估其對所有庇護申請者及其家庭的影響,並切實履行對面臨實際迫害風險人士的人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