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於去年3月19日在立法會火速通過《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23條),並與《港區國安法》結合,成為打壓異見的武器。政府以「國家安全」之名行獨裁鎮壓之實,剝削獄中民主派人士行為良好減刑的權利、拘捕悼念六四者,甚至跨境迫害海外異見人士,將香港進一步推向極權統治。
惡法成為延長監禁異見人士政治工具
23條落實不久,港府即修訂《監獄規則》,規定國安罪犯除非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能享有三分之一行為良好減刑。首名受害者是「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他原定於2024年3月25日獲釋,卻在獄中最後兩天被告知需繼續服刑,刑期延長至少一年至2025年11月。馬就此進行司法覆核,法庭指「國安罪犯與三合會罪犯相似,具重犯風險」,荒謬地將和平表達政治意見的異見人士與黑社會並列,最終拒絕其申請。
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45名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的民主派人士中,21人已服畢三分之二刑期,原應於2025至2026年間獲釋,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吳敏兒等,但至少16人已被通知無法提早出獄,顯示港府利用23條進一步延長政治犯刑期。剝削異見人士應有權利,無視基本人權。
六四悼念遭打壓 言論自由幾近窒息
另外,23條生效僅三個月,政府便利用惡法打擊言論自由,鎮壓六四悼念行動。2024年5至6月,警方以「煽動罪」拘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劉家儀、關振邦等8人,只因他們在社交平台發表悼念言論。同年9月,一名男子朱啟邦因穿「光復香港」T恤及「FDNOL」口罩,被控煽動罪成,判囚14個月。前電台主持譚得志(快必)最終上訴在2025年3月6日亦被駁回,法院裁定控方毋須證明煽動暴力意圖即可定罪,為當局任意羅織罪名、言入罪大開方便之門,判決亦直接影響《立場新聞》案及黎智英的《蘋果日報》案。
跨境打壓流亡海外的異見人士 手段卑劣
港府不僅鎮壓在地民主派,亦將23條作為跨境打壓異見者的武器,將魔爪伸延海外。2024年6月,保安局首次引用23條對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等6人採取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企圖孤立並迫使流亡人士噤聲。同年12月,港府又用23條凍結許智峯夫婦及其母親在港的資產,透過經濟手段威嚇異己,甚至連親屬也遭無辜牽連,這種毫無底線的打壓手段,與中共政權迫害異見人士如出一轍。
促請國際社會正視23條帶來的跨境鎮壓
法治已淪為政治鎮壓的幫兇,異見聲音遭全面打壓,香港的自由與法治正被摧毀。23條只是極權擴張的開端,未來打壓將更嚴酷,國際社會必須警惕,聯合行動,對抗極權。我們促請英國政府和其他國際社會成員,利用各種外交和聯合國人權機制,持續促請港府廢除廿三條,並制訂本國的反跨境鎮壓政策,抵制獨裁政府的權力無限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