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28日)是工殤紀念日,政府修例提高違反職業安全的罰則剛好實施兩年,但法庭對違例僱主判罰過輕的問題,至今仍遭詬病。最新數字顯示,新例由2023年4月28日生效以來,截至2月底,勞工處就25宗工業意外引用新例提出檢控,其中4宗已完成法庭程序並定罪,涉及16張定罪傳票,最高僅罰12萬元.僅佔新例最高罰則300萬元的4% 。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針對致命工業意外的定罪傳票,每張判處的平均罰款一直維持在2萬多元,未見顯著提高,修例阻嚇力明顯不足。
立法會2023年4月通過《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以提高違反職業安全的罰則。條例原本最高罰款 50 萬元,修例後極嚴重罪行,政府可動用「可公訴罪行」檢控,最高罰款 1,000 萬元及監禁兩年。政府同時增加簡易程序罪行罰則,僱主一般責任條文,最高罰款由 50 萬元增至 300 萬元;僱員一般責任條文由最高 5 萬元增至 15 萬元。
4個案按新例判刑 每張定罪傳票罰款由2500元至12萬元
勞工處處長陳穎韶最新回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議員提問時透露,截至今年2月底,勞工處就25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有關條例提出449個檢控,其中4宗已完成法庭程序並定罪。政府在去年6月聲稱首次循「可公訴罪行」,控告西九龍冷氣系統維修工程導致兩名工人中毒身亡的相關持責者,但至今未完成法庭程序,因此上述個案全是傳票罪行。
已被定罪的4宗個案,合共涉及16張定罪傳票,判罰相對較重的工業意外發生於2023年5月16日,土瓜灣中九龍幹線地盤一名工人,在建造中的隧道協助移動一部動力操作升降工作台時,遭後方叉車撞斃,勞工處事後向駕駛叉車的僱員及承建商提出檢控,最後有3張傳票被定罪,每張定罪傳票罰款3萬元至12萬元,合共罰款21萬元。最高罰款的傳票涉款12萬元,僅佔新例最高罰則300萬元的4%。
至於其餘3宗個案,涉及的定罪傳票由3張至6張不等,每張定罪傳票由最低罰款2,500元至最高罰8萬元,與條例最高的罰則差距更大,其中2023年11月21日尖沙咀The ONE商場內一個正在裝修的單位,一名工人在拉動手推車時被地上鬆散的電線絆倒,工人頭部撞向牆壁受傷,兩日後離世。事後涉事工程公司被勞工處提出3項檢控,每張定罪傳票僅罰款2,500元至2萬元,3張傳票合共罰2.5萬元。
平均每張傳票罰2萬多元 3年變動不大
勞工處針對致命工業意外,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每年提出的檢控由146宗至252宗不等,最後成功定罪的傳票由115張至166張不等,檢控數字每年都有差距,但每張傳票判處的平均罰款,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卻變化不大:
- 2021至22年度,每張傳票平均罰款23.117元
- 2022至23年度,略為下調至21,332元
- 2023至2024年度,再升至24,007元
3年間罰款金額同樣維持在2萬多元的水平,反映法庭對於涉及人命傷亡的違規工傷意外,普遍採取從輕法落的態度,即使政府已修例加強罰則,判罰仍難起警惕作用。
申訴專員早前發表調查報告,引述政府資料指由2018年至2023年,觸犯職安健條例並罪成者,每年平均罰款只介乎約8000元至1.05萬元,相對高昂的工程費和收益,阻嚇力明顯不足,更令人震驚是有承建商在這段期間分別被定罪77次和56次,視法律如無物。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函曾表示,政府會在修例實施兩年後檢討成效,一連串的數據已足證修例成效不彰,兩年期限已至,政府有責任盡快交代如何修補漏洞,保障工人權益。
Photo: 獨立媒體
表1 已完成法庭程序的致命工業意外定罪資料
意外日期 | 意外地點 | 死亡人數 | 定罪傳票數目 | 相關持責者的刑罰 |
2023年5月16日 | 土瓜灣 | 1 | 3 | 每張定罪傳票罰款3萬元12萬元,共罰21萬元 |
2023年5月17日 | 青衣 | 1 | 4 | 每張定罪傳票罰款8000元4.2萬元,共罰10萬元 |
2023年11月21日 | 尖沙咀 | 1 | 3 | 每張定罪傳票罰款2500元至2萬元,共罰2.5萬元 |
2023年12月28日 | 元朗 | 1 | 6 | 每張定罪傳票罰款5000元至8萬元,共罰21.5萬元 |
表2 過去三個財政年度致命工業意外判罰數字
財政年度 | 定罪傳票數目(張) | 判處的平均罰款(每張傳票) |
2021-22 | 166* | 23,117元 |
2022-23 | 119 | 21,332元 |
2023-24 | 115 | 24,00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