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返工無收工On Call 24個鐘 我們需要離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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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打工仔的你,總會試過下班後收到老闆的奪命追魂call,又或者被上司的電郵及短訊疲勞轟炸。放工後收到訊息「已讀不回」在香港彷彿是死罪,但在外國已有不少國家立法保障員工下班後的「離線權」(The right to disconnect),讓僱員可真正放工休息。台北市政府於2023年亦訂定指引,提醒僱主應維護勞工休息時間之離線權。香港勞權發展一直停滯不前,遑論立法保障離線權,目前連指引甚至提上日程討論也未有。

法國創先河  2017年就離線權立法

所謂離線權,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有權斷開與工作有關的聯繫,不接收或回應任何與工作相關的電子郵件、電話或訊息,且不會因拒絕聯繫而遭懲處。

離線權在香港討論不多,但不少西方國家已視為員工基本權利。法國是全球首個將離線權納入法例的國家,2017年正式生效。條例規定,員工人數在50人或以上的企業,有義務起草良好行為章程,訂定僱員有權保持離線,除非雙方已訂明非辦公時間需要保持在線的時段及補償安排,至於超出合約訂明時間,員工有權不回應任何電子訊息,有關企業不能作出懲處。

葡萄牙禁僱主非上班時間聯絡員工  違例罰1萬歐元

繼法國立法後,西班牙、意大利及希臘等歐盟國家,其後亦紛紛立法或制訂離線權政策,保障員工下班後的休息時間。歐洲議會2021年1月份正式通過決議,推動歐盟立法保障員工在私人時間離線不工作的權利,並確保員工不會因此受到上司批評、歧視甚至解僱。同年11月葡萄牙正式通過禁止僱主在非上班時間聯絡員工的新法令,這項新法是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大量在家工作需求,希望制定規範,讓僱員遙距工作時能維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條例訂明,除非出現不可抗力的情況,例如嚴重事故及天災等,否則僱主不能於工作時間外以電話、短訊或電子郵件聯絡員工,公司每次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歐元(約8.5萬港元)。

比利時公僕下班後收短訊可不讀不回

比利時在2022年2月1日也推行了新法案,容許國內6.5萬名公務員下班後可以完全離線,收到與工作有關的電子郵件及訊息一律可不讀不回。比利時政府當時表示會考慮將離線權擴展至民間企業。不過這項法案仍有例外情況,例如事前已經協議好的值班、公認不可拖延的緊急事務,公務員工作時間以外仍需回應。

台北市訂家居工作指引 納入離線權保障

離線權並非單在西方引起討論,近年台灣亦有不少聲音要求政府立法確立員工的離線權,雖然政府至今仍未有針對離線權制定相關法例,但台北市勞工局在去年3月推出「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特別提到僱主應維護勞工休息時間之離線權,避免在勞工休假或非約定工作時間利用職權或電子通訊工具傳送資訊干擾勞工休息;如有緊急事務需僱員立即處理,僱主應依法例規定延長工時或停止假期,支付相應的加班費並依法提供補休;勞工於休假或非約定工作時間未回覆工作訊息,僱主不得對勞工之工作條件、職務內容或升遷機會等作不利對待。另外,指導原則亦提醒僱主應與勞工或透過工會、勞資會議協商約定離線權實施方式。

台灣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列明,「勞工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僱主以通訊軟體、電話或其他方式使勞工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之起迄時間,並輔以對話、通訊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紀錄等送交僱主,僱主應即補登工作時間紀錄」。不過,由於牽涉到員工要主動提報,又要舉出實際工作的證明,過往甚少員工向僱主申領加班費。去年台北市勞工局新推的「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就是參考了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並納入離線權保障,清楚列明僱主在非工作時間不能隨意聯繫員工,雖然指導原則無法律約束力,但起碼為勞資雙方提供了可參照的準則。

香港沒標準工時 有返工無放工

香港與台灣一樣,同樣以長工時聞名,但近年台灣情況已逐漸改善,除了有離線權指引,台灣《勞動基準法》也訂明,僱員每日不得工作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超時工作可獲加班補水,而且加班費如何釐定,每月最多加班多少小時,全都有明文規定。反觀香港至今仍未有標準工時制度,大部分打工仔要無償加班,加上香港沒有離線權的保障,不少僱員放工後被迫繼續接收並回覆上司的電話及電郵,變相有返工無放工,24小時on call成為不少香港打工仔的職場悲歌。

英國總工會(TUC)前秘書長 Frances O’Grady 2021年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說過,「我們都需要良好的工作與生活平衡,並有一些適當的停機時間。但是現代技術很容易模糊工作和家庭之間的界限,工作壓力沒有緩解。」科技發展無疑侵蝕了「工作和休息」之間的分隔線,但離線權要在香港倡議,最大挑要挑戰是要改變僱主把員工用到盡的心態,下班繼續要求員工回覆訊息並不是追求效率的表現,而是活生生的剝削,無良僱主以及高官最愛就是玩這種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