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殺人無形 中暑納職業病不容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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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暖化日益嚴重,極端高溫天氣成為常態,在戶外工作的工人,中暑風險與日俱增。早前香港地盤便有工人,在酷熱天氣警告生效期間疑中暑,昏迷送院後不治。香港目前未把中暑列為職業病,工人在工作期間中暑,只視為一般工傷處理,保障嚴重不足。政府前年雖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但由於不具法律效力,指引儼如無牙老虎。相比鄰近國家如日本,不但早已將中暑納入職業災害,今年6月起更訂立新法保障工人免受極端氣溫影響,香港在有關方面的權益明顯不足。

酷熱天氣沒發工作暑熱警告 工人疑中暑死

據世界衛生組織去年一份報告,2000年至2019年間,每年因高溫導致的死亡人數接近50萬。高溫工作殺傷力大,今年5月底,沙田威院重建地盤一名43歲男工人在工作期間疑中暑,昏迷送院後不治。意外發生時酷熱天警告正生效,但勞工處沒同時發出工作暑熱警告。家屬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從死者手機的對話群組顯示,出事當日早上,死者不斷要求工友協助他買水,顯示地盤供水不足。但勞工處事後卻指初步了解地盤有做防中暑措施,與家屬說法有異。

香港今年自5月22日起發出首個黃色工作暑熱警告,截至7月4日已發出六次警告。面對極端天氣,在戶外工作的員工風險日增。勞工界多年來要求政府將中暑納入可補償的職業病, 但政府一直置若罔聞,勞工處雖在前年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建議從事不同勞動量的僱員每小時可獲不同休息時間,但由於指引不具法律效力,也未有懲罰機制,無法有效保障工人權益。

日本訂新例防員工中暑 違例僱主可被罰款

勞工處資料顯示,在2023及2024年,每年約有30宗向勞工處登記與熱壓力有關的工傷,而2020至2022年,每年則有12至23宗。當局解釋數字上升可能與勞工處前年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以及聯同職業安全健康局廣泛宣傳有關,令更多人明白因工中暑可視作工傷處理。但事實卻是,過往有不少在工作期間昏迷不治的個案,因被歸納為由個人疾病引起,不視為工傷,結果未獲賠償。 香港在保障員工權益方面向來慢半拍,與香港鄰近的日本,在職場上若因高溫而中暑並造成死亡或失能4天以上,即可被視為職業災害,受勞動基準法保障,可申請補償。日本在今年六月更進一步制定新例,規定僱主建立機制,即時識別並協助中暑症狀勞工。政策鼓勵企業實施職場夥伴互助制度、分發可穿戴式監測裝置,並提供緊急送醫的交通服務。法例亦要求僱主監測「暑熱壓力指數」(WBGT),當指數超過28℃,或大氣溫度高於31℃持續1小時,或在1天內總計超過4小時,工作場所須採取特定防護措施。僱主若未採取充分預防措施而導致員工中暑,將面臨最高50萬日元(約2.7萬港元)的罰款。

另一亞洲國家南韓則透過《產業災害補償保險法》等條例,訂明員工工作期間因高溫中暑致病、失能或死亡,可被定為職業災害,可獲賠償。南韓在2022年1月亦實施《嚴重災害處罰法》,如企業管理層因疏於安全防護而發生重大災害,包括含熱相關死亡事件,會面臨1年以上監禁或最高10億韓元罰款(約570萬港元),企業則最高可被罰款50億韓元(約2800萬港元)。

全球溫室效應加劇,中暑不再只是偶發事件,而是越來越普遍的職業風險,將中暑納入職業病不僅是道義責任,更是對工人基本保障,在工人面臨越來越多極端氣候威脅的今天,保障他們的健康安全絕對是負責任政府優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