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原定3月5日舉辨遊行為婦女發聲,為疫情3年、口罩令撤銷後首個合法遊行,早前更已獲警方批出100人遊人的不反對通知書,但協會周六(4日)晚宣布「很遺憾決定取消」,暫未有交代原因。警方則表示,發現有「暴力團伙」稱響應遊行。社民連透露,原定遊行日期前兩天(3日),4名成員遭國安警察問話,警告他們不得參與遊行,若堅持出席將被拘捕。
特首李家超回應女工會遊行被取消時指,任何人若無信心或無能力,又或有擔心的話,便不應該組織公眾活動。事件令人質疑政府不單未有按國際法為集會、遊行提供積極協助,反而是不斷向主辦單位施加壓力令活動無法進行。
社民連形容遊行最終是在壓力下取消,質疑《基本法》第27條所賦予港人遊行、集會、示威的權利「慘成一紙空文」。社民連對事件深感憤怒。主席陳寶瑩今早在電台表示,社民連本來只想單純參與,不會發言也不遞信,不認為組織是警方所指「暴力團伙」。她無奈表示最終取消參與,也是「在壓力下」權衡利弊。
港島總區行動部署理高級警司鄭威鍵4日被傳媒問及取消遊行是否和北京正舉行的「兩會」有關、有否曾施加其他條款時表示,不評論為何主辦方會有相關決定,但警方發現一些人包括「暴力團伙」響應遊行。
《明報》引述消息指出,警方曾向主辦單位陳述各項風險,包括稱主辦方需就遊行期間出現的口號和橫額等負上責任,勸喻對方改舉行集會,甚至取消遊行;協會曾堅持繼續,但至周六決定取消遊行。
時序表﹕
3月2日﹕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女工會)在Facebook 指已獲警方發不反對通知,在3月5日舉行遊行
3月4日﹕女工會突然宣布「很遺憾決定取消」遊行,未有交代原因。
警方同日見傳媒指,主辦方是在平衡各方利弊後作出決定,又指不會評論其背後原因,但又同時指發現有「暴力團伙」稱響應遊行
3月5日﹕社民連透露,4名成員在3月3 日遭國安警察問話,警告他們不得參與遊行,若堅持出席將被拘捕。
3月6日﹕特首李家超指任何人若無信心或無能力,又或有擔心的話,便不應該組織公眾活動,因為主辦者最終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