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會議通過將最低工資由每兩年檢討一次,改為一年一檢,並引入方程式,與本地生產總值(GDP)和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兩大數據掛鈎,但前者設增幅上限,而首個按新機制得出的最低工資更要延至2026年5月1日才生效。政府表示,反映經濟增長因素上限封頂1%,而且有關增幅要先扣除過去十年平均增幅,及加幅只能佔增長的百分之二十。
我們按政府數字統計,最低工資實施以來,只有四年(2011、2017、2021及2023)能符合此規定,獲通脹以外額外增幅。但七除八扣之後,工人分享的只得「餅碎」。假設當年經濟增長3%,過去年平均增幅為2%,最低工資可獲通脹以外額外增幅僅為: (3-2)x 20%= 0.2%。如果當年甲類物價指數為2.5%,則最低工資增幅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