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推3日育兒假只限公僕有份 推動家庭友善乏力 鼓勵生育得個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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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為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提供3天育兒假,私人企業僱員未納入保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聲稱新措施是響應政府鼓勵生育,卻不敢大刀闊斧改革,大部分僱員只能望門輕嘆。反觀不少先進國家早已立法保障育兒假,不論公營私企一視同仁,而且假期日數也遠高於香港。

瑞典:子女8歲前雙親共享480天育兒假

放眼世界,瑞典算是全球最早引入育兒假概念的國家,早在1974年已有政策出台,旨在鼓勵父母雙方共同履行照顧子女的職責。根據當地法例,父母在孩子滿8歲前,可共享480天有薪育兒假,當中父母可各自享有90天假期,餘下的假期則由父母雙方互相協調轉讓,育兒假首390天可領80%薪水,餘下90日也獲發津貼。

加拿大:育兒假最長18個月 津貼最高相等工資55%

加拿大也不遑多讓,當地的育兒假由父母共享或由其中一方享用,育兒假分標準及延長兩種,僱員可自行選擇其中一種,最長可達18個月,由政府支付的育嬰假津貼涵蓋父母工資由33%至55%不等,每周可領金額為上限401(HKD2,199)或668(HKD3,663)加幣。

英國:雙親最多共享50星期假及37周工資

不少國家會將產假、侍產假和育兒假視作為一個組合,以英國為例,懷孕僱員可享有52個星期法定產假,其伴侶則有兩星期有薪侍產假。英國政府早在2013年起推行改革,允許伴侶共享產假,讓父親有更多時間陪伴新生嬰兒。根據法例,伴侶可在嬰兒出生兩周後共享產假,兩人最多可共享50星期假期和37星期的工資。

澳洲:6星期產假可撥作育兒假

澳洲則自2011年起,僱員可享18周產假和2周侍產假,其間薪金由政府支付,僱員並可保留6星期產假撥作育兒假,在子女滿兩歲前放取。當地政府在2022年10月更決定,將侍產假和產假的總周數,由20周分階段增至2026年的26周,父母雙方可彈性分配假期。

日本:其中一方可放一年育兒假

亞洲地區的育兒假政策雖然相對保守,但近年意識到人口老化等問題,已逐步改善,其中日本法例規定,父母雙方除各自享有產假和侍產假外,所有僱員享有工作受保障的育兒假。父母其中一方可放取12個月假期,或分兩次放取,若父母雙方均放取假期,假期合併時長則可延長至14個月。父母在首6個月假期中,可獲67%工資,餘下月份則獲得50%工資。

新加坡:子女7歲前每年享5天有薪育兒假

新加坡則規定,子女滿7歲前,父母每年可各享6天有薪育兒假,之後的育兒假為每年兩天,直至子女滿13歲為止。此外,新加坡自2013年開始推行夫妻共享產假,現時制度母親享有16周有薪產假,其中最多4周可轉讓給丈夫,而父親最多則有4周侍產假。新加坡政府早前宣布將分兩階段,為在職父母提供額外10周共用產假,至2026年新措施全面落實後,父母在孩子出生頭一年合共可享假期將從20周增至30周。

台灣:試辦新措施放寬請假日數

台灣父母可在子女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各自最長請假兩年,以每次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其間可申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員工可領取約八成薪金的津貼,每名子女最長發放6個月津貼。為進一步提高育嬰假的彈性運用,勞動部於今年6月至年底試辦新政策,讓勞工依個人需求請假,試辦期間每次可至少申請放假5天,最多3次,如僱主許可,每次請假日數更可減至單日計。

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會的《2023年世界人口狀況》,香港每名婦女平均生育0.8名子女,屬全球最低。育兒假的設立有助營造家庭友善環境,香港在這方面已大落後,現推育兒假只得3天,且僅限公務員,如隔靴搔癢,無助鼓勵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