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爸爸也會過勞 立法保障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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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眼中爸爸是超人,為家人辛勞工作無怨言,甚至犧牲自己的健康。香港打工仔工時長,「過勞死」個案屢見不鮮。勞工處數字顯示,由2018年至2022年,5年間僱員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或職業病死亡」個案合共有724宗。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勞工組織(ILO)研究指,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的人,中風及死於缺血性心臟病的風險都較高,香港去年就有多達近27萬人每周工時56小時以上,但港府卻一直拒絕將過勞死列入可補償職業病。反觀亞洲同樣以高工時聞名的日本及台灣則早已將工作過勞導致心腦血管疾病納入職業病範圍。

5年724宗僱員非因意外或職業死亡個案

香港長期是全球最高工時的地區之一,瑞銀集團2018年《價格與收入》研究報告顯示,香港打工仔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高達52小時,是全球77個城市中工時最長的地區。美國手機保安技術公司KISI發表的《2022年工作與生活平衡城市》排行榜中,香港高踞全球工作過度勞累城市第二位。多年來有不少工人因工作過勞猝死,近期最離譜的個案發生在去年5月,天星小輪一名47歲船長被發現猝死在渡輪上,家屬稱死者死前已連續開工23天。2021年2月,一名麵包師傅在工作間暈倒猝死,事後被揭發每日平均工作14小時,其間只有15分鐘用膳時間。

勞工處資料顯示,由2018年至2022年,涉及僱員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或職業病死亡」個案共有724宗,其中2022年有160宗,較2018年131宗增兩成,個案較多來自保安員、建造工人及清潔工等基層工種,當中大部分因心臟及腦血管疾病(心腦血管病)病發而死亡。

工作間因心腦血管病死亡個案九成屬男性

職業安全健康局亦曾在2021年發表報告,分析2017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間在工作間因心腦血管病死亡的個案,發現在200宗相關個案中,90%為男性,研究顯示有44宗個案的工時達日韓台最長水平,即僱員在死前1個月工作超過276小時,或死前連續2至6個月,月均工時逾256小時。

長工時殺人於無形,但政府一直拒絕將過勞死納入職業病,導至不少因工作過勞猝死的僱員,其家屬未能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獲得補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去年7月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曾表示,心腦血管病的發展與多種風險因素有關,除工作因素外,亦包個人病史、高齡、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個人風險因素,沒有證據顯示工作環境或工時過長是導致僱員死亡的唯一原因,又辯稱工作過勞非醫學診斷,國際勞工組織未有就工作過勞制定指引或定義,把政府保障僱員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 中風風險高35%

事實上,世衛2019年通過的《國際疾病分類》中,已首度把「Burn-out」(過勞)納入其中,並認為過勞屬於一種「職業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世衛和國際勞工組織2021年曾發表聯合報告,指2016年有74.5萬人死於和長工時有關的中風和心臟疾病,與2000年相比,上升30%。報告指出,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跟每周工作35至40小時相比,中風風險高35%,死於缺血性心臟病的風險則增加17%。香港統計處早前發表「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顯示,在2023年5至6月,香港有26.9萬全職僱員每周工作56小時以上,5.2萬人每周工時更達72小時以上,個別行業如保安服務及中式酒樓菜館,每周工時中位數更分別達59.2小時及55.4小時。

日本台灣過勞死可獲賠償 訂有加班工時標準

港府對長工時引發的禍害坐視不理,反觀在亞洲同屬高工時的日本及台灣,則早已將工作過勞導致心腦血管疾病納入可補償職業病範圍。日本是最早將「過勞」納入職業病索償項目的國家,30多年前已承認「過勞死」,2021年厚生勞動省修正過勞死基準,統一定為「腦及心血管疾病發病前1個月間加班100小時,或是2到6個月期間平均加班達80個小時」;並訂明即使沒達到認定的加班時間,也可考慮工作時間以外的負荷因素,作為是否構成職業災害的考量,例如下班到上班中間的勤務間隔時間是否過短,以及是否沒有休假連續上班等因素。

至於台灣,根據法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如被保險人於作業中,因工作當場促發疾病,而該項疾病與作業有相當因果關係者,則視為職業病。勞動部訂立的《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更列明,雖然醫學上認為職業並非直接形成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主要因素,但如果「職業上的工作負荷」是造成腦心血管疾病促發或明顯惡化的原因時,則可認定為職業病。台灣過勞個案的工時定義,一直跟隨日本,同樣界定為病發前一個月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或病發前2至6個月內,任何一期間每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如加班時數未達相關標準,則須另考慮工作時間以外的其他因素,例如作業環境、是否需要輪班或夜班工作等。個案會交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作綜合評估判斷。

高工時早被認為是過勞死的元兇,國際社會亦早有先例,按工作時數為過勞死訂下標準。港府當務之急,應盡快落實工時規管政策,立法訂立標準工時,並參巧日台經驗,為工作過勞設立適合香港的官方定義,保障打工仔基本人權。今日是父親節,我們在感謝父親對家庭辛勞付出的同時,也要提醒他們,別讓身體過度操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