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未經任何諮詢之下,突然於今日(9月16日)刊憲,規定所有成立職工會的申請者,須加簽一份聲明,確認工會「所有目的及宗旨均為合法,並不會進行或從事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及/或違反相關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指政府突推新規定,要求工會的申請者,須加簽一份聲明,確認工會「所有目的及宗旨均為合法,並不會進行或從事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不利於國家安全、及/或違反相關香港法例行為或活動」。
蒙兆達指,新規定將觸發工會組織新一輪政治恐慌,嚴重打擊組織者成立工會的意欲,在國安法下「紅線處處」政治環境下,新規定勢加速工會解散潮。
再有多個工會收到職工會登記局發出的警告信 ,質疑他們違反工會章程或抵觸《職工會條例》。被針對的工會活動包括在社交媒體評論警方拘捕參與民主派初選案人士、反對《港區國安法》、六四事件、政府防疫措施等。消息指,職工會登記局在信件中表示,如這些工會活動涉及工會經費,亦是違反《職工會條例》有關會費不得用於政治用途的規定。登記局要求有關工會立即採取措施遵守條例及會章規定,並聲言不排除取消涉事工會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