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前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法官昨日(17日)頒下判詞,裁定女經理勝訴,下令中旅貨運須向該前僱員就收入損失及情感損失賠償約93萬。
日前有報導指,勞工處有意將現行4.18條例作出修訂,由以往連續4星期、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更改為以連續4周的總工時計算,具體建議方案包括72、68或60小時等。現行4.18規定令不少兼職工員工失去各項勞工保障(例如有薪假期、有薪病假產假、長服金遣散費等),更製造法律漏洞令無良僱主有機可乘,為人詬病。不過,綜觀報導所列的不同方案,只是換湯不換藥,難以堵塞現時法例漏洞,甚或可能製造新的零散工剝削模式。
香港勞工處在5月18日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近兩個月,先後32日發出共76小時黃色暑熱警告,但由於指引沒法律約束力,不少地盤沒確切執行休息安排,其間仍有工人在黃色警告下中暑不治。全球氣溫屢創新高,在極端天氣下,戶外工作的職業安全亦成為世界各地工會關注的議題,例如設立標準,若氣溫高於某溫度,必須停止戶外工作,又或將中暑納入工傷。
每遇打風落雨惡劣天氣,打工仔故然關心是否要外出上班,但取得「風假」,是否代表可安坐家中不用處理公司職務?「落波」後幾時又要重返工作崗位?我們整合了一些打工仔在打風或暴雨警告期間常見的疑問,好讓當風再起時,大家能認清自己在惡劣天氣下的勞工保障。
假自僱問題在香港職場存在已久,但港府一直未有正視,縱容無良僱主「假自僱、真剝削」。過去五年,勞工處處理了528宗涉及假自僱的申索個案,即平均每年逾百宗。自僱人士不受勞工法例保障,既無有薪假期,工傷也無
香港政府擬輸入歷來最大規模外勞,今日宣佈在兩大行業推出不設時限的輸入勞工計劃,容許建造業及運輸業繞過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審批機制,引入兩萬名外勞,當中1,700個為公共小巴及客車司機,機艙工作員亦在外勞名單之列,獲批的外勞可返回內地居住,預計下月可接受僱主申請。港府同時宣佈將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不得申請輸入外勞的工種名單取消,為期兩年。政府為引入外勞大開方便之門,僱主日後也可申請外勞來港做侍應及售貨員等基層工作。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於五月完成審議香港政府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約》)的狀況,並於5月30日發表審議結論,點名關注婦女節遊行被取消,並就婦女政治參與及就業方面列出3大批評。
2012年,梁振英在競逐特首時公開承諾會逐步降低對沖比例,一晃眼十年,橫跨三屆政府,方案改了又改,日子拖了又拖。正當大眾以為大局已定,政府近日又放風,稱正研究容許僱主毋須設立專項儲蓄戶口,以應付日後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開支,改由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兜底」,再一次向商界「跪低」,完美演繹今日的我如何打倒昨日的我。
今日五一勞動節,香港法定最低工資由時薪37.5元加至40元,加幅6.7%看似不俗,但由於最低工資已四年未有調整,換言之每年平均僅加1.6個百分點,即大約6毫子,追不上過去四年累積通脹之餘,受惠人數僅5
香港職安健條例過去二十多年被批評刑罰偏低,立法會今日(19日)三讀通過修例,將嚴重違法個案的最高罰款由50萬元增至1,000萬元。罰則表面看似提高不少,但較2019年初政府建議將罰款與營業額掛勾,其實大大倒退。政府在商界壓力下,同時將循簡易程序審訊的罪行檢控期限,由建議的一年縮減至九個月。修例拖拉多年,打工仔的職安保障卻比原先設計「大縮水」。